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银川市政府关于转发市监察局政府法制办、政务大厅关于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第二阶段:7月25-8月25日,自查自纠阶段。按照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工作中明确的重点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问题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探索建立“一个窗口对外”的审批和许可工作机制,简化手续,减少环节,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方便群众办事。认真受理和查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违法和不当行政许可决定的投诉,做到件件着落,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三阶段:8月25-9月10日,重点抽查阶段,市政府将组织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市政务大厅等有关部门对市、县(区)和市直有关部门开展自查自纠以及办理投诉情况进行重点抽查,对转交市、县(区)和市直部门办理的举报投诉情况进行督查和跟踪检查。

  第四阶段:9月10日-9月25日,总结考评阶段。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市、县(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确定的重点部门进行考评,并将考评和开展监督检查总结报告由各市、县(区)监察局与法制办汇总后于9月30日前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市直各部门对开展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总结,报市监察局和市政府法制办考评;市监察局、市政府法制办向市人民政府上报总结。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的重要意义,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要加强领导,把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市政府成立专项监察领导小组,马迎秋任组长,马耀勇、张辉、马国华任副组长。各市、县(区)、市直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要把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效能监察同当前正在进行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工作效率。

  (二)精心安排部署,扎实开展工作。各级监察、政府法制机构和政务大厅要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和《监察部关于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加强对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情况进行监察的通知》(监发[2004]2号)的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整合工作力量,抓好工作落实,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市直各部门纪委、纪检组要加强对所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实施行政许可的监督检查,并认真完成各项工作;监察机关既要直接调查处理违纪违法行为,又要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既要做好当前监督检查工作,又要建立健全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的长效机制,要将对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使监督检查工作逐步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