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07〕1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强无线电管理,保障信息安全,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使无线电管理工作更好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服务,根据省无线电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登记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全市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的意义和目的
近几年来,随着无线电技术的飞速发展,各类无线电设备大量增加,已广泛应用于社会各个领域,促进了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无线电管理工作在工业、农业、国防、科研、航空导航、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和防范“法轮功”邪教组织干扰破坏广播电视信号的反动宣传活动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在全市开展无线电频率台站清理登记工作,全面掌握无线电频谱资源的使用和台站的分布情况,建立起一个内容详实、数据准确的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对于提高电磁兼容分析的准确性、可靠性,增强快速查处无线电干扰的能力,实施无线电台站科学化管理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这次无线电台站清理登记,使我们的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库能够准确、完整、真实地反映全市无线电频率、台站使用情况,为我市无线电管理工作进一步再上台阶打下坚实基础。
二、无线电频率台站数据清理登记工作安排
(一)部署、宣传。8月31日前,由市无线电管理处下达清理登记工作通知、发布通告、组织培训,把具体任务落实到各设台单位。
(二)设台单位自查。9月1日至10月30日,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的单位组织自查,向市无线电管理处申报台站资料(申请表、技术资料表以及填表说明到市无线电管理处索取)。
(三)市无线电管理处审查、核实。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无线电管理处对设台单位申报的各种技术资料进行审查、核实,重点台站现场查验;核发2006年新版电台执照。
(四)检查验收、汇总上报。12月1日至12月31日,由市无线电管理处对遗留问题进行汇总整改,向省无线电管理办公室上报我市清理登记工作的情况。
三、要求
(一)各设台单位应做好本系统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市无线电管理处申报台站资料;电信运营商和设台数量较多的单位除按规定上报台站书面资料外,还要上报台站电子版资料。市无线电管理处要对填报技术资料表存在困难的设台单位提供帮助。
(二)各设台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指定专人负责,精心组织自查,确保台站资料准确、完整。上报的《台站登记综合报表》和自查资料由设台单位盖章,并由分管领导和经办人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