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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通知

  (二)政策措施
  为确保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省政府将制定相关政策,并提请省人大出台有关农村环境保护的地方法规。我市各部门也要研究制定促进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有机食品发展、有机肥推广使用的相关政策,特别要研究制定支持生态农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鼓励各地运用生态学理论及生态系统工程理论研究探索发展生态农业的路子,在农业生产中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促进生态农业产业化、农村产业生态化。
  (三)资金保障
  据初步测算,“十一五”期间,省实施“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共需投资约976亿元。我市实施“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共需投资约1210万元,在争取上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同时,各级地方政府要加大财政对农村环境保护的支持力度,落实配套资金,确保“行动计划”各项重点任务的完成。同时鼓励村民、村集体和社会各界自愿参与。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行动计划”列入“十一五”规划和年度计划,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专项资金。各部门要统一思想,统筹安排,按照职责分工,切实解决试点示范村镇配套工程建设中的问题。
  省财政资金重点用于支持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环境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包括生活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等工程费用;2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3畜禽养殖污染防治与废弃物资源化利用;4土壤污染治理的试点示范;5农村环保能力建设。
  我市财政和县(市、区)财政重点支持以下几个方面:1农村饮用水源地环境保护;2工业企业污染防治;3环境优美乡镇、生态村创建;4农村环境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5宣传教育。
  (四)技术支撑
  为保障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顺利实施,要加强村庄环境污染综合治理系列配套技术示范与推广。针对农村地区经济能力有限的实际情况,开发低成本、高效益、操作简单的小型实用环保新技术。要加快环保科研成果在农村地区的应用转化和推广,特别是适用于不同地区的高效实用技术的研发、推广。通过推进“千乡万村环保科普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技术推广、咨询服务和监督管理。要加强农村环保科技人员的培养与引进,制定各种优惠政策,引进优秀科技人才为农村生态环保建设做出贡献,逐步形成一支高素质的科技人员队伍。各级政府和相关单位,要抽调专门技术人员,对行动计划的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联合攻关,及时予以解决。
  (五)宣传教育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大力宣传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要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各类媒体手段, 在广大农村坚持不懈的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的舆论宣传和科普宣传。及时宣传报道农村环保工作中的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通过树立典型、榜样,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护农村生态环境,形成良好的环境卫生和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活消费习惯,弘扬生态文明,发展生态文化。通过广泛的宣传,动员和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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