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战备,严阵以待。全省公安消防部队要加强执勤战备教育,深入开展“六熟悉”训练,掌握责任区的水源、道路以及重点单位消防设施情况。要制定完善十七大召开期间大型群众性活动场所和重点单位、部位的灭火救援预案,强化适应性训练,切实提高部队扑救现代火灾、抢险救援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加强车辆装备和通讯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车辆的油、水、电、气充足,确保器材装备的完整好用。一旦发生火灾或突发事件,务必加强首批出动力量,第一时间调集足够警力和有效装备、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展开、第一时间救人、第一时间控火。
(四)严格信息反馈和信息上报制度。各县(市、区)、各部门及单位必须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收集及上报工作。8月26日前要将联系人名单上报市专项行动办公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登记表和消防安全承诺书务必于9月20日前报上级主管部门、当地消防部门或公安派出所;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委局及行业主管部门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务必于9月29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务必于10月13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专项行动总结务必于10月29日前报专项行动办公室。
联系人:于伟、李宁。联系电话:5129808、5129878。
附件:1公共娱乐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2人员密集场所集中整治情况统计表(略)
3消防安全承诺书
4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自查登记表(略)
附件3
消防安全承诺书
我单位已按照《全省以“防得住、打得赢、保安全”为目标的党的十七大期间消防安全保卫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全面进行了自查整改,并就消防安全工作作出以下承诺:
1.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2.认真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3.完成“三会一标”建设任务。
4.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确保完好有效。
7.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消防演练。
8.严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
9.《消防重点单位自查登记表》的内容填写属实,并承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