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l00m的信息。
2.重大风险信息(Ⅱ级):
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等在48小时内造成海上风力10级及以上、内河风力8级及以上的信息;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2-3米海啸波高、局部岸段严重受损、危及生命财产的海啸信息;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上(含30厘米)80厘米以下高潮位的风暴潮信息;
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500m的信息。
3.较大风险信息(Ⅲ级):
热带气旋、温带天气系统等造成海上风力8~9级及以上、内河风力6~7级及以上的信息;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1-2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发生房屋、船只等受损的海啸信息;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未来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达到当地警戒潮位到或超过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高潮位的风暴潮信息;
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800m的信息。
4.一般风险信息(Ⅳ级):
海上风力7级及以上、内河风力6级及以上的信息;
受海啸影响,预计沿岸验潮站出现小于1米海啸波高、受灾地区轻微损失的海啸信息;
受热带气旋或温带天气系统影响,预计沿岸受影响区域内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有代表性的验潮站将出现低于当地警戒潮位30厘米以内高潮位的风暴潮信息;
雾、暴风雨等造成能见度不足1000m的信息。
3.1.3 信息传报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获得预警信息后,应及时通过现有通信网络,最大限度地将预警信息向下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渔船和渔民发布。
3.2 预防预警行动
3.2.1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大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的管理力度。
3.2.2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渔业船舶船员和滩涂养殖人员安全生产技能的培训,引导渔业船舶编队生产和联组作业,提高渔业船舶自救互救能力。
3.2.3 从事海洋渔业生产的企业和业主必须为其海上从业人员办理人身保险,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鼓励渔业船舶及其船员参加必要险种的保险。
3.2.4 各级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要严格执行渔业船舶进出港签证制度,加大港口和水上渔业船舶的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对擅自改变船体结构、用途,违章载客、载货,维修保养不到位,通信导航、救生、消防等安全设备不齐全的渔业船舶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消除事故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