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海洋渔业局关于印发《江苏省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苏海管〔2007〕50号 2007年8月21日)
各市渔业主管局,各有关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和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总体部署,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我局组织制定了《江苏省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江苏省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2.2 相关部门职责
3 预防和预警机制
3.1 预警信息
3.2 预防预警行动
3.3 预警支持系统
4 应急响应
4.1 信息处理
4.2 分级响应程序
4.3 通讯
4.4 紧急处置
4.5 新闻发布
4.6 应急结束
5 后期处置
5.1 善后处置
5.2 保险
5.3 调查报告
6 保障措施
6.1 通信保障
6.2 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6.3 宣传、培训和演习
6.4 监督检查
7 附则
7.1 名词术语
7.2 预案管理与更新
7.3 奖励与责任
7.4 预案解释
1 总则
1.1 目的
明确我省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处置渔业水上安全突发事件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渔区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港水域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务院办公厅《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
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农业部报经国务院审定同意的《渔业船舶水上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