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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通知
(安政办〔2007〕13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建立和完善生猪保险与防灾防疫相结合的机制,增强饲养户抵御重大病害、自然灾害等风险的能力,加快建立健全生猪产业发展长效机制。根据省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我市做好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能繁母猪保险工作的重要意义
  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是贯彻国务院要求、稳定物价、关注国计民生、加强市场调控能力的具体体现。针对今年以来生猪供需矛盾突出,猪肉价格持续上涨的形势,国家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调控猪肉市场,建立补贴资金,解决猪肉价格上涨带来的民生问题,促进生猪生产,帮助农民增收。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正是其中一项重要的具体措施,可以更加直接有效地帮助落实好“三农”政策,关系到老百姓的切身利益,是亲民富民惠民助民爱民的具体体现。
  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有利于构建一个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财政补贴带动养殖业保险对降低生猪养殖户的经营风险,促进生猪的规模养殖、规范养殖、科学养殖,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有利于建立促进生猪生产的长效机制,推动生猪养殖逐渐从散养转向集约化养殖。
  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对增强农业、农村和农民抵御自然灾害风险和应对重特大意外事故能力可以发挥重要作用,有利于构建新型的农业产业保障体系,对建立农业支持保护体系,促进农村生产发展,促进农村和谐稳定有着重要的意义。
  开展能繁母猪保险工作,对防疫工作可以起到促进作用,有利于畜牧兽医部门加强防灾防疫管理,有利于防疫新技术新手段的推广应用,进一步提高防疫效率。
  二、 经办保险机构和保险具体措施
  1保险机构
  为便于统一管理,参照省养猪大县能繁母猪保险试点情况和其他地市做法,现阶段暂由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我市能繁母猪保险业务,考虑两家公司网点设置情况和承办能力,为确保好事办好,将国家的政策落到实处,确定两家公司具体承办区域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承办五县(市)业务,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公司承办五区业务,配合县(市、区)政府做好保险服务工作。条件成熟后,由市财政局对我市能繁母猪保险业务经办机构进行统一招标。
  2保险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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