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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皖政办〔2007〕73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我省残疾人事业快速发展,取得突出成就,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明显改善。残疾人体育工作也有了较大进步,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逐渐活跃,竞技项目运动水平不断提高,残疾人运动员超越自我、顽强拼搏,在国内外大赛中夺金摘银,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但是,我省残疾人体育事业起步晚、起点低、基础薄弱、参赛项目少、运动员总量少、尖子运动员少、总体实力不强,还不能适应形势发展和残疾人的需求。2008年北京残奥会、第二届全省特奥运动会,2010年广州亚洲残运会和第五届全国特奥会、第五届全省残运会,2011年第八届全国残运会将相继举办。组织参加或举办这些残疾人体育重大赛事,对于进一步提升安徽形象、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将发挥重要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31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推进我省残疾人体育运动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残疾人体育是残疾人事业和全民体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健身、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
  (二)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残疾人体育对于展示残疾人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倡导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具有重要作用。
  (三)发展残疾人体育有利于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激励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四)残疾人体育是我省向国内外展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彰显人权保障和社会文明进步成果的重要舞台。

  二、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
  (五)扩大残疾人体育活动场地。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为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提供场地和设施,配备适应残疾人特殊需要的无障碍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向残疾人开放并提供免费服务,创造更多的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
  (六)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活动组织。加强残疾人体育活动组织建设,省辖市和有条件的县(市、区)要成立残疾人体育协会,充分发挥残疾人体育协会组织、联系和服务职能,积极引导残疾人参加适合自身特点的健身康复体育项目。
  (七)积极开展群众性残疾人体育活动。按照《全民健身计划纲要》总体要求,组织残疾人积极参与自强健身活动。高度重视基层残疾人体育工作,突出学校、社区和乡镇三个重点,创造条件,开发适合项目,引导残疾人参与。开展形式多样的基层残疾人体育活动,发挥残疾人体育赛事对残疾人群众体育活动的推动作用。指导、支持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残疾人开展体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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