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考核评估方案的通知
宣恩县、秭归县、五峰县、郧县、嘉鱼县、通山县、孝昌县、浠水县、团风县、监利县、仙桃市、老河口市、通城县、汉川市等县(市)卫生局:
为切实做好项目培训工作,确保项目培训效果,根据《湖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发[2007]184号)精神,我厅制定了《湖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考核评估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湖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考核评估方案。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湖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考核评估方案
为切实提高项目县(市、区)乡村医生的临床实用技能,积极探索农村卫生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根据中共湖北省委统战部、湖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温暖工程李兆基基金万名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鄂统发[2007]184号)精神,特制定本考核评估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务求实效的原则,以提高乡村医生的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为目的,充分发挥项目专家指导组的作用,加强监管,确保项目取得实效。
二、工作目标
对14个项目县(市、区)1100名乡村医生临床实用技能培训过程进行动态监督、指导,对培训效果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受训乡村医生合格率达到95%以上。
三、考核对象
14个项目县(市、区)卫生局、承担培训工作的医疗卫生机构和受训乡村医生。
四、考核内容
主要针对组织领导、培训基地和培训效果三个方面进行考核,具体评分办法见附表1。
(一)组织领导(35分)
1、制定培训计划;
2、成立组织机构情况;
3、执行首席负责人制度;
4、受训学员资格认定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