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反馈意见的通知
(吉安委办字[2007]30号)
各市州安委会,长白山管委会安委会,省安委会成员单位:
11月23日至27日,由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率领的国务院安委办隐患排查治理“回头看”专项行动第一督查组,对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我省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的成果,同时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我省当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认真做好督查组反馈意见的落实,进一步推进“回头看”阶段隐患排查治理的深入开展,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逐条梳理分析,落实国务院安委办督查组反馈意见
此次督查,督查组对我省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建议。韩长赋省长在听取督查组反馈意见后指出,督查组提出的建议符合吉林省实际,为下一步全省的安全生产工作指明了方向和重点。我们要认真落实督查组的反馈意见,进一步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关系;进一步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实现隐患排查治理的制度化、机制化、规范化;进一步探索安全监管手段和方法,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防范体系建设,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为吉林老工业基地振兴创建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海军副省长主持召开了安委会工作会议,对5个方面的建议进行逐条梳理,落实整改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省政府领导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一)关于深入持久抓好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方面。由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落实的共11项。一是辽源市隐患排查数量少,全市没有排查出一条重大隐患,存在零隐患企业问题。二是辽源市西安区樱山采石场未缴工伤保险问题。三是安全帽质量不合格问题。四是辽源市西安区樱山采石场、辽源银源铝业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其它问题。五是松原石化公司思想认识、安全管理、技术方案、操作规程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六是总结完善各地创造的隐患排查治理的有效做法和新鲜经验,加强制度建设,从企业和政府两个层面尽快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监控这“两个机制”,坚持和完善隐患公告、群众举报等行之有效的办法。七是对前段已排查出至今仍未整改的隐患,要立即整改。八是对14项未整改重大隐患,限期进行整治,同时加强监测监控,严防在整治期间发生事故。九是对规模以下小企业、隐患排查为零的企业抓紧补课。十是健全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和救助体系。十一是加快应急救援基地建设,搞好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