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2006年度科学技术进步奖励的决定
(余府发〔2006〕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国家、省科学技术大会关于鼓励科技创新的精神,奖励为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学技术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人员,推动我市科教兴市战略的实施,根据《新余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经新余市科学技术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市政府决定:
授予2006年度“苎麻微生物脱胶”等三项成果为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授予“CRXB-100苗条型自动人行道”等六项成果为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授予“全电子汽车衡”等十一项成果为新余市科学技术进步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