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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卫生局关于《新余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二、机构设置

  ㈠总体目标

  经过五年的努力,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为主体,其它医疗卫生机构为补充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城区100%的街道设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网络覆盖100%的城市居民,100%的城市居民步行15分钟可到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坚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六位一体”功能,向城区居民提供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和基本医疗等全方位的社区卫生服务,促进我市城区居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

  ㈡设置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社区居民的卫生保健需求为导向,以健康为中心,合理规划布局。

  2、坚持以区域卫生规划为指导,合理配置卫生资源的原则。盘活原有卫生资源,控制医疗卫生机构总数,充分利用现有卫生资源,通过改建、转型或功能转换等途径,建成符合要求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3、坚持政府主导和社区卫生服务公益性原则。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参与举办为补充。开展以社会效益为主,公共卫生与基本医疗并重的社区卫生服务。

  4、坚持与社区建设同步发展的原则。将社区卫生服务纳入城市社区建设总体部署,以社区建设的整体推进带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保证社区卫生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㈢设置规模

  1、规划进度

  按照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在现有5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1个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基础上, 2007年,新建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008年,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009年,新建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2010年,新建2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5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争取到2010年底,在城区共设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个,社区卫生服务站30个。

  2、规划设置

  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是完善基础设施,健全管理制度,规范服务行为。新规划设置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重点是把好设置审批关。

  ⑴已建成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5个,分别是:

  渝水区城南街道胜利南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渝水医院转型而成,服务范围为公园路以东,通济路以西、浙赣铁路以南,沿江路以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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