㈦创建科普示范城,全面提升科普工作水平
--以创建科普示范城为载体,凝聚各方力量,服务科学发展,努力构建学习型城市、创新型社会,打造富有新余特色的科普工作品牌。
--按照“政府推动、社会参与、普及提高、协调发展”的创建工作思路,发挥各有关部门的优势,切实履行相关职责,建立创建工作责任制,形成一个群策群力、齐抓共建的局面。
--通过5-10年努力,使我市科普工作制度化、群众化、社会化、经常化,科普设施不断完善,科普手段先进,科普队伍壮大,组织网络健全,科普成效显著,各级领导干部科学管理、科学决策水平明显提高,驾驭市场经济能力明显增强,科技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大幅度上升,科学技术普及工作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三、基础工程
㈠科普示范工程
--继续抓好市政府和省科协共建科普示范城的工作,争创全国科普示范城。
--督促县(区)开展全国科普示范县(区)的创建工作,切实加强县(区)、乡(镇、街道办)基层科普工作各项基础建设。
--积极开展科普示范单位的创建活动,评选一批科普示范乡镇、科普示范村、科普示范社区、科普示范学校、科普示范基地、科普示范楼院、科技示范户和精品农技协,突出示范效应,全面提升我市科普工作水平。
㈡科普基金工程
广泛吸纳境内外机构、个人的资金支持科普事业。设立新余市科学技术普及基金会,主要用于奖励在为我市经济建设、科学技术普及工作中取得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
㈢科技工作者之家建设工程
--搭建网络服务平台。进一步加强各级学会的组织建设,改善办公条件,提高服务能力,增强学会的凝聚力,打造一批精品学会。
--建立科学技术人才库。建好全市自然科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和各学会会员人才库、有突出贡献及学科带头人专家库、当地归国科技工作者和在境外从事科研工作人才库。
--建立科技工作者施展才华的平台。组织开展学会的学术交流,提高科技人员的学术水平;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难点和热点,组织跨学科的大型学术研讨和提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建立科技工作者的维权服务热线,保护科技人员的合法权益。
㈣科普基础设施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