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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余市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


  2、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拓宽科技创新的投融资渠道。“十一五”期间,全社会研究开发投入每年比上年增加30%~50%。加快建立风险投资基金,大力支持成熟的科技成果迅速形成规模生产能力。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和科技投入中主体地位的作用,采取多种政策调节手段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企业研究开发经费要逐步达到销售收入的5%,大型企业达到3%,其他企业不应低于1%。建立和完善科技税收激励政策体系,激励个人和非营利机构增加科技投入,降低科技投入风险,提高民间资本投资R&D的回报率。建立和完善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多层次金融支持体系,健全商业银行科技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完善政策性金融体系,发展科技与金融创新紧密结合的金融机构与专项基金,大力推动创业投资的发展,吸引国内外资金,以科技创新的优势领域吸引外资通过参股、合资等多种方式增加科技投入。

  3、建立严格的科技投入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科技投入责任制。加强科技宏观发展战略研究和技术预测工作,充分发挥决策咨询机构的作用。实行决策、管理和评价相对独立,建立健全竞争、监督和制约机制,积极推进科技项目招投标制,提高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㈣加大宏观调控力度,建立健全区域科技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改变政府科技管理职能,强化政府对科技的依法管理和宏观管理。增加对企业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自主创新的激励,鼓励中小企业尤其是民营企业进行技术创新,逐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有机结合和相互协调的技术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高等院校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鼓励国内外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来我市建设高水平的研发基地,建立紧密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明确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地位,实行优惠政策,扶持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完善科技中介社会化的科技服务体系。

  2、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确立科技政策作为政府宏观调控的基础地位,形成科技、投资、消费、贸易、金融政策相互协调、目标一致的政策体系。改善科技决策机制,加强科技主管部门与综合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建立和完善部门科技计划的协调机制。重视科技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强软科学研究,完善重大科技决策议事程序,形成规范的咨询和决策机制。

  3、制定和完善科技政策。加快制定和修改全市科技发展的政策和办法,形成有利于科技发展的政策体系,为加快科技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㈤加强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面向国内外配置科技资源

  1、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资源。以经济全球化为契机,构建和扩大科技经济合作与交流的国际平台。不断挖掘和整合市内优势科技资源,与科技部及省科技厅开展更多项目的科技合作。全面推进与国内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的科技合作,特别是要积极推动与“二院三校十七所”的科技合作,不断挖掘新领域,开拓新渠道,提高合作质量,提升合作层次。

  2、营造“筑巢引凤”的良好环境和氛围,确保优质科技资源“引得来”、“留得住”。全面开放技术市场,构建大科技、大开放的发展格局,吸引国内外学术组织、跨国公司和国内实力雄厚的企业集团公司来我市设立研发机构和投资创业。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牢固树立互利双赢的合作原则,以良好的发展环境吸引国内外科技资源。简化审批手续,降低税收标准,提供各类优惠条件,降低国内外科技资源进入我市的门槛。

  3、鼓励和支持市内高科技企业“走出去”。引导和支持有研发能力的企业到省外、境外和国外设立研发机构或开展科技项目合作。

  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技术标准战略

  1、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完善相关制度和市场环境,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改善和加强政府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提高公共服务水平。鼓励和支持产学研机构联合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与配套技术,有效防范和突破他人的技术壁垒。要不断提高企业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大幅度提升企业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知识产权的能力和水平。

  2、实施技术标准战略。加强技术标准队伍建设,制定和完善技术标准战略体系。积极与国际接轨,进一步完善技术贸易措施体系。加强科技创新与技术标准的紧密结合,提高技术标准水平。以我市优势农产品及无公害、绿色食品为重点,建立和完善全市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加快在高新技术和具有优势的重点领域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力争早有突破。进一步加强标准化工作支撑条件建设,开展技术标准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㈦大力改善科技基础条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

  1、充分利用国内外科技创新的条件平台和基础设施。加大政府间科技合作力度,通过合作协议的签署,利用国内外大型科学仪器、科技条件平台、科技基础设施和研究、实验、观测基地及支撑设施。

  2、加强科技条件平台和基础设施建设。要把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纳入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大幅度增加科技基础设施和科研基地建设的投入,重点建设研究开发基地平台、自然科技资源保护和利用平台、科技文献信息及科学数据共享平台和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

  ㈧科技工作重心下移,加强县(区)基层科技工作

  1、继续实施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将科技进步目标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县(区)党政领导任期目标,进行定期考核。县(区)科技管理部门要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问题,组织重大科技发展项目和科技活动,切实加强本地科技工作的统筹管理和综合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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