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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


  从5月开始,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从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建设法治政府,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对加强我市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促进依法行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深入贯彻落实《意见》,切实做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环节多,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量大。我市虽然起步较早,工作落实初见成效,但仍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抓好落实,确保全面推进,健康发展。重点是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建立和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度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一)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按要求认真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确定执法责任。我市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予行政执法权的组织)要将所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 “三定”规定等执法依据梳理清楚,分类排序、列明目录。各区县(市)人民政府要组织本级政府执法部门完成执法依据的梳理汇总和上报工作。各级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配置,将本部门法定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不得擅自增加或者扩大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同时要根据有权必有责的要求,在分解执法职权的基础上,确定不同岗位执法人员的具体执法责任。

  (二)认真贯彻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银川市及各区县(市)政府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银川市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办法》的规定,对所属行政执法部门和下一级政府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考核可以采取个人自我考评、互查互评和组织考评相结合的方法,做到日常评议考核与年度评议考核的有机衔接。要高度重视通过案卷评查,考核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今年,市政府将组织市法制办、编办、监察局、人事局、政务大厅等部门负责对全市各行政执法部门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将在市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中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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