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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银川市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通知


  本预案不适用民用爆炸品事故的处理。

  (三)预案启动条件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烟花爆竹事故,可确定为重特大事故,应当启动本预案。

  1、危及城市和人口密集地区人民生命安全的;

  2、一次性伤亡人数3人以上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威胁军事设施、易燃易爆仓库等重要设施且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4、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公共安全后果且事态发展超出事发区县(市)政府控制、协调能力的;

  5、其它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影响与不良后果的。

  (四)预案结束条件

  1、烟花爆竹事故发生地人员和遇险对象已脱离险境,且烟花爆竹火灾、爆炸隐患或后果及污染物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清除;

  2、事态发展达到自治区级应急救援预案启动条件,自治区级预案启动后,本预案自动终止,按上级预案有关规定实施相应应急救援工作。

  四、本市烟花爆竹基本情况

  本市烟花爆竹涉及经营、储存、运输等环节;涉及到的烟花爆竹共计4大类,500多个品种。

  全市现有烟花爆竹长期从业单位213家,其中:长期经营单位212家,储存单位1家,配送车辆5辆。

  五、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设置及职责

  为在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能以最快的速度开展救援工作,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成立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统一组织和指挥全市的烟花爆竹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1、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总指挥:市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安监局、市公安局、自治区供销社日杂鞭炮有限公司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市安监局、市公安消防支队、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卫生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供销社、市气象局、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办公室设立事故报警电话:0951-6888687、6888689、13895101389

  2、市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主要职责

  (1)领导全市重特大烟花爆竹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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