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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意见》的实施意见

  3、组建一批联合社。重点组建一批全市性的大联合社,通过联合社促进市社直属企业与各区市县供销社的联合合作,并解决社有企业与专业合作社对接的问题。结合重庆市的实际,重点围绕全市农业产化10个百万工程组建联合社。其它社有企业可以探索在生猪、蔬菜、竹笋、香料、草食牲畜、茶叶、中药材等方面,牵头组建联合社,自己不具备条件的,可以与这类生产加工企业联合,也可以用资产投资兴办“龙头”企业。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组建10个全市性的专业合作社联合社。
  4、发展一批特色社。继续在农村发展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在组建特色合作社时,要重点突出地方特色农产品、名优农产品、传统工艺生产的土特产品,在土、特、优上下功夫。在组建特色专业合作社时,探索与发改委、财政、扶贫、农机、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部门工作的结合,利用现有政策和资金组建财政扶持专业合作社示范点、农机服务专业合作社示范片、专业合作社扶贫示范村等示范项目,通过各类资金的整合和与政府各相关部门的通力合作,共同促进合作事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继续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和供销社自身的发展。
  1、打造龙头企业。围绕已办的专业合作社兴办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重点选择传统工艺、劳动密集型的加工项目。瞄准农村的山货、土货和具有民族特色的产品进行加工,把龙头企业办到农民家门口,办到旅游景点,发展旅游产品,生产安全放心食品。在此基础上,结合社有企业改革,实施资产整合重组,大力发展一些科技含量高,带动能力强的流通、加工、服务等类型的龙头企业,使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合作社都有自己的龙头加工企业。争取经过3~5年的努力培育3~5个进入市级或全国总社级龙头企业。
  2、抓好品牌开发。专业合作社要围绕“纯天然”创立自己的品牌。要突出合作社特点,体现“纯天然”,生产安全食品。通过重点培养一些具有一定影响的农产品品牌,并配套开发包装,使专业合作社的产品通过品牌、包装得到增值。各地也可以结合地方特色培育一些“响当当”的农产品品牌。
  3、培育标准化生产基地。基地是扩大生产规模的需要,标准化生产是市场的选择,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必须培育标准化生产基地,使专业合作社成为推行标准化生产的样板,使专业合作社产品成为消费者放心的满意产品。
  (三)发展商品经营连锁化,促进农村市场流通现代化。
  1、继续加强网点建设。要结合改造和新建基层社,将自己的网点建成连锁店,也可以对原来的一些小门市、平房进行超市化改造,吸收个体经营大户联合投资,并作为连锁经营的骨干。要通过发展综合服务社,将农村的个体工商户改造为连锁经营网点。规范网点建设,统一对外形象标识、经营服务理念等,形成铺天盖地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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