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以领导干部为重点的反腐倡廉教育。 深入持久地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教育,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2005年至2006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市总社直属系统党员领导干部中开展“清正廉洁、永葆先进性”主题教育,认真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以及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2007年,开展以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科学发展观为主要内容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主题教育,使各级领导干部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
把反腐倡廉理论作为各级党委(总支、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专题学习。2005年至2006年,重点学习《江泽民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反腐倡廉理论学习纲要》和胡锦涛同志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2007年进一步采取措施,深化领导干部反腐倡廉理论学习。
建立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2005年,市总社和各企事业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2006年至2007年,完善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制度。
建立新任职领导干部廉政培训制度。每年对新任职的处级和公司级领导干部进行一次廉政培训,夯实廉洁自律的思想基础。
(二)加强对全体党员干部的反腐倡廉教育。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党的作风教育和纪律教育。2005年至2006年,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在全体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四大纪律、八项要求”、“八个坚持、八个反对”和红岩精神、三峡移民精神教育,并利用红岩革命纪念馆、歌乐山烈士陵园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深入开展革命传统教育,进一步增强宗旨意识和和纪律观念,提高拒腐防变的自觉性。2007年进一步深化作风纪律教育,切实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开展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采取先进事迹报告会、观看电教片、现身说法等形式,每年至少集中组织一次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活动。
(三)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群团组织的积极作用,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企业、学校和家庭,努力形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风尚。
(四)齐抓共管,构建“大宣教”格局。市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在社党委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宣教处、监察处、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等相关处室要齐抓共管,抓好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与市总社党的宣传教育工作相衔接,与各项业务工作相融合。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通报交流思想动态,分析反腐倡廉形势,研究制定相应措施,明确宣传教育重点,严格监督检查。有关处室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将反腐倡廉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具体化,提高教育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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