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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规定的意见

重庆市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规定的意见
(渝供发〔2007〕79号)


各区县(自治县)供销社、各直属企 事业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进机关会风文风的规定》(渝委发〔2007〕53号),切实改进我社会风文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我社实际,提出以下贯彻落实意见:

  一、精简会议、改进会风

  (一)统筹会议安排。以市总社名义召开的会议,年初由各处室申报,经市总社办公室平衡后制定年度计划,报市社主任办公会研究确定后执行。因工作需要,确需调整或增开会议的,必须报经主任批准。各处室承办召开的专题会,应报总社办公室备案。为方便基层工作,会议原则上安排在月初或月底召开。

  (二)减少会议数量。工作内容相同或相近的会议应合并召开;参会人员相同或交叉的多个会议应套开或连续召开;能以通知、电话等方式部署的,不再召开会议。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每年只开1次。

  (三)控制会议规模和时间。除本系统全市性工作会议外,一般不请市委、市政府领导出席,不请区县(自治县)党委、政府领导参加。参会人员一般不超过100人,会期不超过1天。会议通知要明确会议所需时间。

  (四)简化会议形式。除重大会议活动外,不制发证件,不摆放鲜花。会议不发笔记本、签字笔、文件夹、公文包。本系统会议不个别介绍出席领导及职务。

  二、少讲话,讲短话

  (一)减少讲话数量。市社系统重要会议,安排市社主要领导讲话;专题会议,只安排分管领导讲话;除合并召开的会议外,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讲话,不安排表态发言和总结讲话;交流发言人数控制在5人以内。

  (二)控制讲话时间。市社系统重要会议的领导讲话和报告原则上控制在90分钟以内。除合并召开的会议外,每次会议原则上只安排1位领导讲话,讲话时间一般不超过60分钟。一般会议讲话不超过40分钟。交流发言每人不超过8分钟。

  (三)注重会议实效。会前要认真调查研究,充分协调沟通,做到会议主题鲜明、目标明确。主任办公会以决策为主,专题会以安排部署工作为主,传达上级精神原则上以书面材料为主。会议旨在解决实际问题,力戒讲大话、空话、套话、虚话。办公室要加强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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