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局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6月8日全市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周慕冰副市长的重要讲话,按照《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渝办发〔2007〕160号)要求,市局于6月9日召开了由分管局领导主持,各处室和各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安全生产专题会,对切实做好我市主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现将有关工作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当前,我市正值汛期,雨量充沛,山体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频发,给人民的生命和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给农业机械的生产、作业和转移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切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把做好汛期农机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进一步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确保汛期和我市直辖十周年庆典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
二、加强防范,消除隐患
各级农机主管部门要继续认真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坚持对赶场乡镇的乡村机耕道及危险隐患路段(点)采取监控措施,认真做好乡村机耕道的事故多发、危险路段的排查工作,在当地政府领导下,主动会同有关部门查验完善警示标识标牌,共同做好查改和整治工作。在未完成查改和整治前,严格禁止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在不符合要求的道路和夜间通行。要切实加强拖拉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操作)人员的源头管理,进一步提高拖拉机等农业机械的安全技术性能。要加强安全宣传,在乡镇场口、主要路口等地设立醒目的安全宣传标识。要督促和指导乡镇农机安全工作人员做好乡镇安全检查和监督管理工作。要充分发挥乡镇农机安全组织和安全人员的“安全堡垒”和“排头兵”作用,切实落实各项安全监管措施,千方百计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市局各直属单位也要加强汛期的安全工作,对危旧房屋、自备车辆要加强管理,切实做好防洪、防雷、防火等工作,特别是农机中专校要做好对学生的学习、生活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各单位在汛期和我市直辖十周年庆典期间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