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农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重点评议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内部管理,认真解决基层和群众举报投诉等问题。
三、时间安排和方法步骤
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原则上两年一个周期,分以下几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筹备,宣传发动。(2007年6月-2007年8月)
各评议单位根据本部门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组织领导、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建立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机构。同时分别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动员大会,搞好宣传发动。同时各被评单位向社会公开职能职责,政务运行或办事程序、标准,服务承诺事项和政风行风建设目标等。
(二)征集意见,自查自纠。(2007年9月--2007年12月)
市局机关和三个直属单位在重庆市农机化信息网上设征求意见专栏,公布举报信箱和投诉电话,征求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各界对本部门政风行风建设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围绕评议内容,采取召开座谈会、上门征求意见等形式,听取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建议或意见。对突出问题,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梳理和归类。在此基础上,被评单位结合实际,查找是否存在以权谋私,向基层和农民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等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是否配合有关部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机产品的坑农害农行为;购机补贴资金是否足额、及时补贴到农民手中,对享受财政补贴的机具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是否在项目招投标、物资采购和农机新机具推广服务等工作中存在商业贿赂行为。同时,查找在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开展评议,整改落实。(2008年1月--2008年5月)。
对征集到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组织干部职工对照评议检查。被评单位针对评议中查找的问题,积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并抓紧主动整改。整改情况、整改结果要及时向市局政风行风办、评议代表和社会各界群众通报;暂时不能解决的,要书面说明情况,落实整改计划。
(四)民主测评,综合评定。(2008年6月--2008年9月)。
通过区分不同类别评议对象,邀请基层单位、管理服务对象开展综合测评,其中:市农机安全监理所、市农机鉴定站、市农机推广站的综合评议由所在单位自行组织,市农机管理局组织抽查;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的综合评议按照当地政府纠风办的要求进行,其综合评议结果同时报市局政风行风评议办;市局的综合评议工作由市局自行组织评估,接受市政府纠风办的抽查。在综合评议的基础上,结合“执政为民、服务发展”考核办法的内容对各单位得出最终的综合评定结果。评定结果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