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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整顿处置阶段(2007年8-9月)。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根据排查情况分门别类地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市农机主管部门要组织对部分区县自查自纠情况进行监督抽查。主要检查各区县(自治县)的组织机构、整治方案、宣传动员和材料报送等情况以及整治措施和整治效果。在此基础上统一编制移交清单,组织移交。

  对于跨辖区发放的拖拉机牌证和驾驶证,要按省、市、县进行分类,由市农机管理部门公告后移交给所属的省、地(市)和区(县)农机管理部门,并配合接收单位做好拖拉机及驾驶人的登记管理工作。

  (四)总结规范阶段(2007年10-11月)。各区县(自治县)将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提出专项整治工作报告,11月30日前上报。市局将对本次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予以通报,对整治工作不力且存在较大问题的区县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对违法违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针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目标和措施进行整改,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和规定,修改相关依据和标准,建立健全登记申领工作制度和监督工作机制。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时间长、任务重,各区县农机部门要切实做好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推进专项整治向规范化、经常化、制度化转变,建立适应农机化发展的长效规范管理机制。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各区县农机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工作方案,明确整治目标,突出重点,分段实施,边整边改,注重实效。由主要负责人主抓专项整治工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把拖拉机登记和驾驶证申领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农机管理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要把专项整治与业务建设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对农机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增强责任意识,强化农机安全生产的源头管理,努力遏制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确保农机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二)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各区县(自治县)农机主管部门要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整治方案,确保按期完成整治任务。在整治期间,市局将派出督查组,对各地的整治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及时了解掌握各区县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解决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地方开展好每一个步骤的工作,确保整治工作全面、彻底、见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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