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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湘政办发〔2007〕61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六日

  湖南省“十一五”档案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动全省档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档案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档案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
  1、档案服务工作成效显著。“十五”期间,各级档案部门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拓宽服务领域,积极为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档案信息服务,受到社会各界广泛好评。全省137个国家综合档案馆,有60%被授予“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有81个挂牌建立了现行文件利用服务中心,有18个被当地党委、政府指定为政务信息公开场所。档案服务“三农”、服务重点工程建设、服务社区全面推进。
  2、档案开发利用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十五”期间,全省各级各类档案馆共接待利用者96万人次,提供利用档案资料340万卷(册),向社会开放档案350万卷(册),编辑出版档案资料700种,计3100多万字。
  3、档案资源进一步丰富。加大了档案接收与征集的力度,档案资源建设有新进展。全省各级各类国家档案馆,至“十五”末,馆藏档案资料数达到875.02万卷,比“九五”末增长39.26%。
  4、档案馆室设施继续改善。至“十五”末,全省国家档案馆面积达到19.39万平方米,比“九五”末增加了2.26万平方米,增长13.17%。
  5、档案法制工作不断加强。修订了《湖南省档案管理条例》,各市州相继出台了档案管理办法与规定,颁布了《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省地方标准,长沙市出台了《长沙市城市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条例》,为档案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检查和规范化评估活动,有效地促进了档案工作深入开展。
  6、档案工作管理水平明显提高。档案专业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档案科研工作有序开展,档案宣传力度不断加大,社会档案意识逐步提高,档案工作社会环境日趋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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