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医院等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项目变更的通知
(穗劳社函〔2007〕1315号)
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同意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医院等社会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变更原登记项目的申请。
现就具体变更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广州市越秀区人民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王深明”。
准予广州市越秀区第一人民医院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郭敏”。
准予白云区嘉禾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名称变更为“嘉禾街望岗社区卫生服务站”,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曹慧勤”。
准予广州市东山区中山药店的名称变更为“广州市越秀区中山药店”,地址名称随行政区划调整,由“广州市东山区中山二路37号16中学正门靠西边第一间”调整为“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37号16中学正门靠西边第一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