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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农机管理局关于切实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农机(水利、农业)局,市局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渝办发[2007]24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切实做好“十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工作,确保我市“十一”黄金周和党的十七大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经市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现就加强“十一”黄金周期间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狠抓责任落实,严防重特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十一”黄金周即将到来,特别是当前又正值“三秋”生产季节,也是农机事故的多发期,农机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任务更加紧迫和繁重,各地各单位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和谐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农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严格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通知》(渝办发[2007]243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统一部署,把确保农机生产安全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地农机主管部门和市局直属各单位的主要领导要亲自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节日期间农机生产安全工作措施,亲自到第一线督促检查,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抓好分管范围的安全工作。要立即组织足够力量深入基层和作业现场,针对农机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整治事故隐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防止重特大农机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加强安全监管,积极开展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各地各单位要针对农机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立即开展农机安全生产督促检查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一是要防线前移,重心下沉,狠抓基层,强化监管。各地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带队,组织农机监理人员深入乡村、田间、场院,对参加作业的农业机械,重点对大中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耕整机进行安全检查,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加强现场安全教育。二是要按照国务院和农业部的相关要求,结合农业机械作业和农事运输的特点,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农村公路交通秩序,严肃查处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无牌无证行驶、驾驶(操作)人员无证驾驶(操作)、拖拉机违法载人、以及疲劳和酒后驾驶(操作)等违法违章行为,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三是要继续深入开展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和工作目标责任书的要求,对事故隐患进行分级、归类、建档,明确责任单位、整改目标和整改期限,严格考核。同时,对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要坚决制止其上路行驶和作业,该报废的要按有关规定实施强制报废。对无牌无证且符合办证上牌条件的,要督促车主及时办理牌证,努力提高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的登记入户率,确保监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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