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推进国有资本重组,做强做大国有优势企业。立足于发展壮大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推进资产重组、产权联合和企业并购,促进优势互补和产业协同,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向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集中,积极培育一批跨地区、跨所有制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2007年,力争培育发展1户年销售收入超600亿元、5户超100亿元的大型企业集团。
(二)以发展引领改革,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鼓励和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实行增量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同时注重保持国有资本对我省支柱产业的控制力。推进规范体制型企业重组,充分利用上市资源,积极采取定向增发、资产置换等方式,推进国有企业优质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逐步实现企业整体上市,使上市公司成为国有经济的主力军。认真做好已改制企业的后续工作,落实改制方案,妥善解决遗留问题。
(三)抓好重大项目的谋划和实施,增强国有企业发展后劲。坚持存量调强、增量调优,着眼于提高技术装备水平和整体竞争力,推进产品结构调整升级,积极谋划和实施一批重大项目。要按照进度要求完成邯钢新区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确保曹妃甸精品钢铁基地建设项目在国家审批后全部开工,加紧做好承德钒钛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认真谋划和积极推进华药搬迁改造暨新工业园区建设项目。
(四)引进战略投资者,扩大对外开放水平。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组织参加环渤海暨东北亚国际商务节、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及境外招商活动,力争在项目签约、外资到位上有新突破。鼓励企业走出去,做好后续资源储备,协调煤炭企业争取外部资源工作。鼓励企业充分利用“两种资源、两个市场、两种技术、两种资金”,积极开拓国外市场,参与国际竞争。
(五)加快推进国有劣势企业退出,优化企业组织结构。认真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3号),抢抓政策机遇,积极落实申报新增项目,切实抓好已审批政策性破产项目的实施,年内完成11户煤炭企业政策性破产工作。继续采取依法破产、关闭注销等方式,对长期亏损、资不抵债、扭亏无望的企业加快实施退出。认真落实省政府确定的省属国有劣势企业先行安置职工政策,确保年内完成27户劣势企业先行安置职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