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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关于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冀政办〔2007〕9号 2007年4月23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国资委《关于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安排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安排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的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资委关于推进国有资本调整和国有企业重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7号)和《河北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7年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工作安排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快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有利于促进更好更快发展,有利于建立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支撑,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提高整个经济竞争能力”的要求,突出做强做大优势企业、大力加快劣势企业退出“两个方面”工作。实现“三个目标”,即: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提高国有企业自身竞争力、国有企业对整个经济的带动力和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力;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经营管理机制;实现国有生产力布局和所有制结构优化,解决国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整个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效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战略重组促发展。以发展为目的,积极引进战略投资者实施重组、合作,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经济更好更快发展。
  (二)坚持以产权为核心。积极推进以产权为核心的实质性企业重组,不搞形式主义,不搞“拼盘”。
  (三)坚持资产重组与资源开发整顿、整合相结合。加大对矿产资源开发的整顿、整合力度,促进矿产资源等生产要素加快向大型国有优势企业聚集。
  (四)坚持企业重组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实现企业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创新相结合。深化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企业内部改革,加强企业管理,转换经营机制。
  (五)坚持省内范围的重组与国内国际开放式、多元化重组相结合。认真抓好省内企业重组,支持省属企业与在冀中央企业、市、县(市、区)属企业之间的重组整合;积极借助外力,做强做大我省国有优势企业。同时在一些基础性、关键领域和支柱产业的骨干企业保持实际控制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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