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
(黔府办发〔2007〕108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央在黔有关单位: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关于进一步落实
“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的意见
省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促进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好转,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关于进一步落实“五整顿”“三加强”工作措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7〕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格局,切实提高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整体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损失,为构建“和谐贵州”创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平安畅通县区”创建活动,继续深入落实“五整顿”(整顿驾驶员队伍、整顿路面行车秩序、整顿交通运输企业、整顿机动车生产改装企业、整顿危险路段)“三加强”(加强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加强执法检查)工作措施,使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明显增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力争使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万车死亡率“三下降”,达到“降事故、保安全、保畅通”工作目标。
二、规范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