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目标:力争到2010年,基本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全市市内公交线网密度达4.1公里/平方公里,市民乘坐公交出行比例达到35%,公交车辆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公交车辆万人拥有量达到17.5台,公交车辆进场率达到90%以上,中心城区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100%,新增、更新公交车辆尾气排放全面达到欧Ⅲ标准。现有三级以上马路全部开通公交车,填补城市公交空白点,形成以“三环、三横、两纵”为干线,覆盖我市四大发展空间的公交线网体系。建立全市公交指挥调度系统和智能化附属服务系统,形成具有快速化、智能化、人性化的经济、安全、便捷、舒适的公交体系。
三、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城市公交基础设施建设是实施“公交优先”的硬件,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加快公交基础设施建设,为我市实现“公交优先”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加快公交场站设施建设。有关部门要将公交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计划,确保资金和建设责任的落实。要将公交场站作为新建住宅小区、工业区、开发区、大型公共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公交规划和《城市公共交通站、场、厂设计规范》,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新建和改建的城市道路要同步设置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停靠点。要重点推进枢纽场站规划建设,民航、铁路、长途车站、轨道交通等交通节点和繁华商业区、多条公交线路汇集处,应建设大型公交枢纽中心,方便市民“零距离”换乘。已投入使用的公交场站设施不得随意改变其用途。
(二)启动地面快速公共汽车营运系统(简称BRT系统)。市交通局、建委、公安局、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大力推动BRT系统的建设,提高城市公交运行速度。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BRT系统运营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启动贯穿东西、直达南北的两条BRT系统试点,并结合城市道路网络改造和新建,在具备条件的城市主干道逐步推行,争取2010年前完成“三横两纵”97公里准快速公交系统。
(三)保障公交的道路优先使用。市公安局要逐步扩大公共汽车专用道路覆盖范围,确保公共汽车优先通行,提高城市公交运行效率。要通过设置公交专用道路、单项优先、逆向专用线路和路口专用道路及优先通行信号等,保证公交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同时要加强管理,严格执法,保证城市公交专用道路发挥作用,提高公交运行速度和准点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