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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公安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穗公消[2007]207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直属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各驻穗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全力做好今冬明春防火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广州市公安局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广州市今冬明春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广州市已进入秋冬季节,风高物燥,引发火灾的因素增多。重大节庆、重大活动增多,政治、经济、文化活动频繁,做好火灾防控工作十分重要。根据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近期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粤府办明电[2007]第299号)要求,市政府决定从今年11月1日至明年2月28日为消防安全特别防护期。为了做好我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各级政府、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有效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广泛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努力实现“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抗御火灾的整体能力得到明显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减少亡人火灾发生,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的消防工作目标。

  二、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消防安全责任人依法负责本地区冬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评估本地区消防安全形势,根据消防法规要求和上级部署,制定本地区冬防工作方案,有组织地解决关系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切实加强本地区消防管理。市消防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是市政府和市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消防工作的相关职能单位和联动单位,除依法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下属单位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外,还应协调落实市政府关于消防工作的部署,强化消防安全措施,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及其法人代表要认真贯彻执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完善本单位消防管理机制,落实消防管理责任,切实提高本单位防控火灾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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