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移民示范新村建设的实施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效。以维护广大移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宗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从解决移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入手,集中力量搞好道路、水利、能源、教育、医疗卫生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村容整治,确保移民受惠。防止脱离实际、脱离群众,防止形式主义,尤其要防止把“民心工程”变为“民怨工程”。
(二)因地制宜,科学规划。根据群众意愿和各地发展实际,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科学编制示范新村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并制定阶段性目标和实施方案,分步实施,扎实有序地推进示范新村建设。
(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结合本地实际,立足乡村特点,突出地方特色,尊重传统习惯,坚持分类指导,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建设格局。对基础条件较好的,要在调整产业结构、扶持移民发展特色产业上下功夫,争取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率先突破;对基础条件较差的,要重点解决移民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就医难、就学难等“五难”问题,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打好基础。
(四)政府主导,移民主体。各地人民政府要把移民示范新村的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工作的大事来抓,把移民愿意不愿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示范新村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准。在加强政府支持和社会各界扶助的同时,要充分发挥移民的主体作用,调动广大移民的积极性,引导移民克服“等靠要”思想,依靠自己的双手建设家园。
(五)勇于创新,探索经验。围绕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探索推进移民示范新村建设的新思路、新举措,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通过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全省大中型水库移民新村建设。
四、移民示范新村建设的主要内容
按照全省新农村“百村试点”建设标准,重点围绕“三建”、“三改”、“五提高”的内容进行,确保全面完成各项任务。为更好地发挥示范新村的带动作用,要按照适度超前的要求,将目标任务细化、量化,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狠抓落实。
(一)科学选择示范新村。全省移民示范新村共50个,其中贵阳市9个,六盘水市2个,遵义市5个,安顺市5个,黔南自治州6个,黔东南自治州6个,黔西南自治州7个,毕节地区6个,铜仁地区4个。各地要根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实际,着重在新建水库选择移民人口占全村人口比重70%以上,具有代表性的移民村作为示范新村。具体示范新村由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相关单位考察、提出建设规划报告,经市(州、地)人民政府(行署)审核后报省移民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