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改革靠会议指导工作的方式。会议作为一种解决问题、形成共识、制定决策的方式,有其合理性和必然性,但会议过多、过长,耗费了各级大量的有效工作日,增加了行政成本,容易形成漂浮、官僚的习气。严格控制会议规格和会议规模,除自治区党委、政府召开的会议以外,部门的工作会等其它会议,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一律不出席、不讲话,部门的工作会一律改为局长(主任)会,市县政府分管领导一律不参加,超规格、超规模的会议办公厅不准发通知,财政厅不准拨款。严格控制会议数量,部门会议要报办公厅逐月统一协调安排,除春节前后等特殊情况,一般月份不能超过4个有效工作日。能以文件形式安排部署的工作,一律不开会;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的,一律不集中开大会。严格控制庆典活动,除重大项目外,一般性项目不搞奠基开工仪式和竣工仪式。整合自治区级的各类投资洽谈会,一律纳入“两节一会”套开。切实转变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开解决问题的会议,发有实际内容的文件,切实把各级领导干部从文山会海中解脱出来,腾出时间协调解决问题,集中精力抓工作落实。
三是建立自治区政府领导督办机制。做好任何工作,领导带头是关键。从现在起,在自治区政府层面,建立主席督办副主席、主席助理的机制,对政府常务会、主席办公会确定的事项,对有明确批示的文件和事项,要件件有回音、有结果,重点工作、重点项目要及时反馈进度、反馈情况,带头执行落实,带头提速提效。办公厅作为保障政府高效运转的中枢协调机构,要建立秘书长督办副秘书长、副主任的机制,上行件即到即转,下行件即到即办,重大问题即闻即报,避免基层和部门反复跑,反复催。要从领导做起,从政府办公厅做起,从政府职能部门做起,形成一级督办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执行落实机制。
四是建立重大项目跟踪服务机制。建国书记反复强调,抓项目就是抓发展,不抓项目,就是不得要领。行政机关抓服务,一项重要的工作就是为重点项目提供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量体裁衣、无微不至的服务。对列入自治区重点项目编制计划的重大项目,对招商引资在1亿元以上的内资项目、500万美元以上的外资项目,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实行优先办理、特事特办、跟踪服务。需要国家审批、核准的项目,有关对口部门尤其要指定专人跟踪服务,主动向上争取,积极协调配合,直至项目落地。
五是建立窗口集中服务机制。自治区已经决定,筹建省级政务服务中心,力争“五十大庆”前投入使用。在服务中心的建设和运行上,要给予最充分的授权,地方所有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事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项目一律进入中心集中办理,中央有关驻宁单位也要同步进入中心开展服务;要建立最优化的机制,区直部门的审批权、收费权和对外服务事项要向一个处室集中,成建制地进驻政务服务中心,预防和杜绝“体外循环”、“明进暗不进”、“人进权不进”等现象;要设置最快捷的流程,科学整合进入中心的许可事项,推行并联审批、集中审批,简化审批环节,提供一站式服务;要运用最先进的手段,整合现有的网络资源,通过电子政务建设,逐步实现网上申报、咨询、年检、备案,逐步建立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总之,要通过这些举措,打造一个最有效率、最方便群众、最文明优质的对外开放通道和服务窗口。
(三)向依法行政要执行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提高执行力,提升政府效能,必须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务必做到“四个规范”。
一是规范决策。没有好的决策,就没有高效的执行。要抓紧修订自治区政府工作规则、议事规则,完善政府常务会议等决策制度。各部门也要修订完善相关规则制度。凡是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凡是涉及发展规划、财政预算、大额投资、重要改革、国资处置等重大决策,必须做到“五不决策”,即没有调查研究不决策、没有专家咨询不决策、没有征求群众意见不决策、没有法制部门的合法性审查不决策、没有集体讨论不决策,使各项决策符合实际情况、符合群众意愿。
二是规范执法。规范执法首先要规范立法。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和部门规章逐一清理,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的修订,重点解决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社会管理等方面的行政立法滞后的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依法界定部门的执法权限,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责任追究,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补偿制度。要细化行政裁量权,杜绝“有关系”、“有门路”就不罚或轻罚,有效解决收费过高、弹性过大的问题。要总结银川市、石嘴山市的试点经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坚决克服多头执法、执法不公,甚至执法违法等现象。对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执法权限,重心要下移到市、县(区)。行政执法既要体现公正严格,又要讲文明、重教育,不要把罚款作为主要手段,而要把重点放在教育、引导和服务上,不能以罚代管、以罚代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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