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48号)
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
你单位《关于沈阳市雨田实验中学收费的申请》收悉。鉴于你校投资规模大及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根据《沈阳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核定教学成本并研究同意,对你校收费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杂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行收费公开。
四、你单位接本批复后到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物价窗口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