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诚信示范单位测评定性(量)指标要点解释
(内部参考资料)
一、制定和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制定制度主要有:
1. 工资分配及支付制度。
2. 职工考勤制度。
3. 劳动纪律等管理方面制度。
4. 劳动保护制度。
5. 集体合同及协商制度。
二、招用职工的情况:
1.有录用劳动者的登记核查台帐,且记录信息齐全。
2.招用过程中无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以及其他合法证件的情况。
3.无收取劳动者抵押金、抵押物、保证金、定金或其他形式向劳动者收取费用的情况。
4.用人单位无违反规定招收未取的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技术工种的情况。
5.无招用童工现象。
三、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1.要求劳动合同签订率95%以上。
2.无扣押劳动合同文本的现象。
3.依法办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手续(特别是能按规定依法办理退工手续,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履行完必要手续的十个工作日内为职工办理完毕个人档案、社保关系转移等手续)。
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运作情况:
有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且有实际履行的文书资料。
五、支付劳动者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
1.工资支付有工资发放清单,并给劳动者一份。
2. 支付给劳动者工资不低于市最低工资标准。
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1. 按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
2. 按工资总额足额申报社会保险费。
3. 按规定及时办理参保、退休、人员变动、离退休人员认证和年检工作。无欠缴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1.每周工作时间不超40小时。
2.每月加班时间不超36小时。
4. 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