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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无锡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江阴、宜兴和各区属的参评单位先将申报资料报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初评,签注意见并加盖公章,然后由所在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送市考评小组进行评审确认,并予统一公示、授信。

  第十三条 对拟授予劳动保障诚信的示范单位,将通过市社会信用信息网站、市劳动保障信息公众网站等新闻媒体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5天,15天内无异议的,则予以确认,并通过市社会信用信息网站、市劳动保障信息公众网站等新闻媒体予以公布;对有异议的,将进行重审。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2005年12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劳动保障诚信示范单位测评(自测)表

  填报单位:             日期:

┌─────────────────────┬───────────────────┐
│       诚信单位测评内容       │   诚信单位测评定性(量)指标   │
│                     ├───┬────┬──────────┤
│                     │ 达标 │ 未达标 │    概要    │
├─────────────────────┼───┼────┼──────────┤
│(一)依法制定和履行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    │          │
├─────────────────────┼───┼────┼──────────┤
│(二)招用职工的情况           │   │    │          │
├─────────────────────┼───┼────┼──────────┤
│(三)劳动合同(劳务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   │    │          │
├─────────────────────┼───┼────┼──────────┤
│(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立、运作情况│   │    │          │
├─────────────────────┼───┼────┼──────────┤
│(五)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   │    │          │
│情况                   │   │    │          │
├─────────────────────┼───┼────┼──────────┤
│(六)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  │   │    │          │
├─────────────────────┼───┼────┼──────────┤
│(七)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   │    │          │
├─────────────────────┼───┼────┼──────────┤
│(八)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人特殊劳动保护规定│   │    │          │
│的情况                  │   │    │          │
├─────────────────────┼───┼────┼──────────┤
│(九)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   │    │          │
│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规定的情况        │   │    │          │
├─────────────────────┼───┼────┼──────────┤
│(十)工会组织建立情况          │   │    │          │
├─────────────────────┼───┼────┼──────────┤
│(十一)按规定申领政府就业补贴及享受税收优│   │    │          │
│惠政策及贷款的情况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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