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明确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工作目标
根据国家关于发展集成电路产业中长期规划的指导精神,在“十一五”期间,我省集成电路设计业要以市场为导向,坚持自主研发与引进技术相结合,着力培育骨干企业,研发一批与我省电子整机企业发展相配套的自主创新集成电路设计产品,走可持续、跨越式的发展道路。
--加大与国际以及台湾先进技术合作交流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人才。瞄准世界尤其是台湾信息产业转移趋势,推动闽台集成电路产业对接,承接台湾集成电路设计业转移。“十一五”期间全省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额争取年均增长30%以上,到2010年全省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及实力有明显提高,有一定规模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达50家以上,销售额超亿元的设计企业达5家以上(其中10亿元以上1家);到2015年全省集成电路设计业销售额争取超过100亿元,争取全省集成电路设计开发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成为国家集成电路设计的重要产业基地,能够基本满足省内电子整机市场对芯片设计的需求。
--依托省集成电路设计中心(ICC)和厦门集成电路公共服务平台,建成有一定规模的我省集成电路设计业产、学、研基地。形成功能齐全的全省集成电路设计研发、测试、孵化、创业公共平台,以及集成电路高端人才实训和储备基地。大力开展集成电路设计与应用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并为各级政府集成电路产业决策提供咨询服务。
--加快集成电路重点学科建设,大力培养和引进各类集成电路适用人才。依托福州大学国家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基地和厦门大学等重点高校,扩大集成电路及相关专业本科和工程硕士招生规模。到2010年,全省集成电路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在校生规模争取达到1000人以上,其中硕士以上研究生在校生规模达到300人以上,基本适应本省集成电路设计业发展需要,“人才引项目”的效应更加凸现。
三、加大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工作力度
集成电路设计业属于知识、技术密集型且市场竞争程度高的行业,要结合集成电路设计业的产业特点,加大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工作力度,努力建立产、学、研相结合的创新体系,培养一批行业技术和管理领军人物,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全省集成电路设计业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政府引导和行业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扶持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省信息产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集成电路设计业的规划和行业引导,通过建立有关部门参与的“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积极协调各方面行政资源,形成加快发展集成电路设计业的合力,从税收、融资、工商、人才培养与引进、政府资金扶持等方面给予实质性的支持,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创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