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着眼科技强警,完善技防手段。
看守所要以信息管理系统为依托,对现有监控系统进行改造,将监门哨、监区围墙等重点部位的信号接入武警中队勤务值班室,实行全时段监控。完善看守所和武警中队各哨位、勤务值班室的报警设施,实现联动报警。
(四)着眼合力制胜,密切联防协同。
1.完善对AB门的管控。由值班民警和执勤武警哨兵各守一道门,并认真制定监门哨岗位职责,严格岗位工作规范,健全联防机制,完善联防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确保一旦发生脱逃、冲监、袭警等事件,能够一呼百应,及时处置,形成既相互制约又互为支撑的安全体系。
2.加强看守所与武警中队协作机制。看守所对在押人员出所就医、投送监狱时,武警中队要派兵实行武装押解;看守所一次收押多人或者收押重要案犯时,武警监门哨备勤战士要协助收押;因特殊情况,看守所夜间需打开监室门时,武警监门哨备勤战士要协助现场警戒,从而形成协作配合,共保安全的合力。
五、实施步骤
(一)制订实施方案(7月15至7月20日)。省公安厅、武警福建省总队根据公安部、武警总部山东现场会的要求,参照山东省试点看守所的做法,结合我省实际,研究制订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的实施方案。
(二)开展试点(7月21日至10月31日)。省公安厅与武警福建省总队确定漳州市第一看守所、龙岩市、长汀县、永定县、连城县看守所为“看守所安全工作试点示范单位”。并组织联合工作组,到各试点单位进行指导,明确任务,提出具体要求。同时结合各项工作检查,加强对试点单位的业务指导,推进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三)总结推广(11月1日至2008年6月31日)。省公安厅、武警福建省总队根据5个试点示范单位的工作情况,于2007年11月联合在试点示范单位召开全省看守所监管执勤改革现场会,总结和推广试点单位的改革经验和做法,全面部署全省看守所开展监管执勤改革工作。各设区市公安局和武警支队要在现场会的基础上,根据改革的要求,全面分析论证,不断总结完善,逐所开展工作。保证有条件的看守所,力争2007年底前完成监管执勤改革任务,其他看守所于2008年6月底前完成监管执勤改革任务。
(四)检查验收(2008年7月1日至7月30日)。省公安厅和武警福建省总队组成联合工作组,逐所对武警监门哨设置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