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改革内容及标准
(一)调整警戒模式,优化执勤部署。
1.设置监门哨。驻所武警中队兵力编制38人的,设昼哨;编制45人以上的(含45人),设昼夜哨。
2.调整监墙哨。中队编制38人的,看守所内监墙达到建设标准,昼间可设1个制高点哨或监墙游动哨,夜间恢复2人对角哨部署;编制45人以上的,保持监墙昼夜对角哨部署。
3.配置备勤力量。在监门哨附近设置武警备勤室,配置2-3名备勤人员作为处置突发情况的应急力量,并在昼间定时到监墙岗位或巡视道巡逻,对监墙哨兵形成有效控制和支援。看守所要实行监控、巡视二岗合一,警力向管教和巡视监控岗位倾斜,夜间除值班巡视民警外,还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的备勤民警。
(二)完善警戒设施,筑牢安全屏障。
1.建好AB门和监门哨位。AB门原则上设置在看守所收押大厅(收押室)与进入内监区闭合通道之间的适当位置。通道外端监门为A门,通道靠内监区端监门为B门。武警监门哨控制A门,看守所民警控制B门。武警哨兵负责查验出入监区人员的手续(看守所出具的有效手续),防止无关人员出入监区。AB门要安装门禁系统或电动遥控装置,保证哨兵在不离开哨位的情况下能开启监门。
监门哨位设置在靠近武警控制的监门一侧,能通视AB两道门(含人行的小门、车行的大门)和AB门之间、收押厅至A门之间的通道。无法通视的,必须在观察死角处安装监控探头,供哨兵观察使用。武警监门哨使用面积原则上不少于4m2,门、窗要加装铁栏杆或其他安全防护设施。哨位内要安装子弹安全箱、监控、报警、通信等执勤必备设施。
2.建好备勤室。武警备勤室原则上与监门哨位连在一起。备勤室使用面积一般在15m2左右(有条件的内建卫生间),摆放2张以上单人床,并配备储物柜、桌椅、电风扇 (空调)、电视机等设施。放置枪柜的,备勤室安防设施应符合武警部队兵器室管理标准。备勤室钥匙由武警中队保管。
3.完善监墙、周界控制系统等警戒设施。
看守所监区的内围墙(监墙)高度要达到规定的5~5.5米,并安装周界控制系统(含高压电网、周界报警系统),且内围墙(监墙)内外5米无建筑物。编制38人武警中队的看守所,监墙顶部安装1~1.5米的防护钢网,并安装一道蛇腹形刀刺网。编制45人以上(含45人)武警中队的看守所在监墙巡逻道内侧防护栏上安装一道蛇腹形刀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