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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省肿瘤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标准的批复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对省肿瘤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试行标准的批复
(二○○七年二月七日 辽价函[2007]21号)
省肿瘤医院:
你院《关于新增“蛋白质飞行质谱分析”项目的请示》、《关于新增“光动力学治疗”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及人乳头瘤病毒(HPV)检测的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申请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
蛋白质飞行质谱分析每次500元。
2、
光动力学治疗每次1200元,光纤作为除外内容另行收费。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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