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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私立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私立实验中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审批[2007]68号)


沈阳私立实验中学:
  你单位《关于沈阳私立实验中学收费的申请》收悉。鉴于你校投资规模大及实际发生费用情况,根据《沈阳市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核定教学成本并研究同意,对你校收费及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小学、初中每生每年6,000元。
  二、学杂费每学年收取一次,不得跨学年预收。
  三、实行明码标价制度。要在学校显著位置,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实行收费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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