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多形式、多渠道地宣传知识产权知识、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广东省保护知识产权的政策措施和重大活动,客观报道知识产权重大案件和典型案例,不断扩大知识产权的影响力。将知识产权法制宣传纳入普法教育计划。每年定期发布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状况,展示广东省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成果,增进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知和理解。开通知识产权系统各部门网站英文版,方便国外各界了解广东省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继续做好“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在全省范围内营造全社会尊重与保护知识产权的氛围。
38.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教育活动。在全省各级行政学院开设知识产权培训课程或专题讲座,对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知识产权观念、战略动向、法律制度等培训,增强领导干部知识产权意识。加强对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和骨干员工的知识产权培训,增强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提高全体员工尊重、保护和创造知识产权的自觉性。鼓励全省各地因地制宜地开展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并向职业学校等机构推广,在全省建立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区及示范学校,提高在校学生的知识产权意识。
39.培育和发展知识产权文化。把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纳入普法宣传、道德教育、诚信建设、文明创建等全民思想文化宣教活动中,大力弘扬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精神,激发全社会的发明创造活力,积极培育“爱国奉献、创新为民、宽容失败、保护创造”的知识产权价值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创新跨越、竞争合作、保护发展”的知识产权发展观。建立科学测评知识产权普及状况的指标体系,定期开展社会知识产权意识和认知度调查。
十一、加强对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实施的组织领导
40.落实知识产权工作责任制。各级政府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重视和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把知识产权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工作的重要日程,纳入政府科技进步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当地知识产权战略纲要。要整合各有关部门资源,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促进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确保本纲要各项工作任务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41.加大政府投入力度。省知识产权战略工作经费列入省级预算,主要用于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实施工作,切实保障知识产权战略各项具体措施的落实。各级财政也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要设立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为地区知识产权工作的发展提供可靠的资金保障。
42.加强知识产权发展研究。组织和整合广东省现有知识产权研究力量,建立知识产权发展研究中心,推动国内外知识产权学术交流,为政府部门提供知识产权法律、决策咨询。聘请国内外知识产权研究和实务专家,组建省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委员会,定期举办高层对话、高级论坛和专场咨询活动,对广东省知识产权战略性、体制性、政策性和现实性等重大问题提供咨询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