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元
工程级别分类 各工程分类收费标准
一类 二类 三类
初级工 140 100 70
中级工 190 140 100
高级工 250 190 140
技师 370 300 240
高级技师 570 490 420
各执收单位在实践操作考核中,因实际用料价格发生较大变化,可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下浮动幅度不得超过10%,并报同级物价部门备案,公示收费标准。
对技工学校学生进行职业技能鉴定的收费标准应适当减免,具体减免幅度由当地物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报省备案。
4、职业技能鉴定费主要用于鉴定过程中的命题、制卷、组考、原材料、能源消耗、设备损耗和场地租用等支出,包括资格审核、考试、测试、等级评定、发证等全部过程。
(三)劳动鉴定费
1、收费单位:省、市、县(市)三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劳动鉴定机构。
2、收费对象:属委托改天换地的鉴定由委托人或委托单位支付鉴定费;属争议仲裁性质的鉴定由败诉方支付鉴定费。
3、收费标准:伤、病初次评残鉴定每例收费100元,复查鉴定每例收费80元;其它部门委托鉴定每例收费150元。省、市、县三级鉴定均执行上述收费标准。省、市两级受理的争议仲裁鉴定每例收费150元。
4、劳动鉴定费主要用于聘请鉴定专家劳务费、交通费;鉴定场地租金;鉴定会议的会务费;办公和业务活动费;简单医疗检查设备购置费;印刷表格、卡片、资料等有关费用。
(四)出国技工验证费
1、收费单位: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2、收费对象:因出国需要冒领中英文对照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3、收费标准:初、中、高级工,每证20元;技师、高级技师,每证30元。
(五)技工学校管理收费
1、收费单位: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
2、收费对象:技工学校(含技师学院)。
3、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招生录取费为每生50元;毕业证书工本册费为每证1.50元。
(六)社会保障卡工本费
1、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收取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其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和收费年限等按辽价函[2006]62号和辽财非函[2005]326号规定执行。
2、葫芦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收取的社会保障卡工本费,其收费标准、收费对象和收费年限等按辽价函[2006]52号和辽财非函[2006]52号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