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要在建立和实施各项依法决策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决策程序,明确有关工作规范;完善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重点要加强区、县和乡、镇政府决策事项向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的制度规范,划定范围,明确内容;完善重要决策法律分析和论证制度,重点要明确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的决策范围,确定进行法律分析和论证的形式以及程序;完善决策信息公开制度,重点是丰富和实践相关的公开形式,完善重大决策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制度和为公民查询决策文件、资料提供便利条件的措施。
二、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是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今年,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工作,要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增强首都经济环境的竞争能力为目标,通过积极推进电子政务,实现点、线、面全面推开,“点”就是要围绕中关村科技园区发展的需要,进一步减少不合理的行政审批项目;“线”就是要在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部门实行网上审批;“面”就是每个区(县)都要实现“一站式”办公审批。同时,市政府对新设立的审批事项要实行项目论证和听证制度,严格控制新项目的设立。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通过改进审批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减少办事环节、明确和缩短办事期限等具体措施,切实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群众。
二是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的改革,积极探索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新领域。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相关部门要在大力加强城管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内部管理机制的基础上,加强有关立法工作,明确界限,理顺关系,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改革的成果。同时,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门要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做好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部门实际,加强对行政处罚职能的内容、分布以及履行方式和条件等问题的研究,从提高行政执法效能的全局出发,提出有关职能调整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意见。
三、切实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的立法工作
工作重点和目标:
一是要围绕“十五”规划确定的任务和全市工作重点,抓好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和政府规章制定工作。要以促进首都经济发展、完善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和加强城市管理为重点,抓好
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配套规章、发展个体私营经济以及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推进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立法,确保完成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立法工作任务。要结合加入世贸组织的需要,按照国际惯例和有关通行规则,加强对现行法规、规章的修改工作。各部门要加强研究,对不适应市场经济需要和世贸组织规则要求的条款内容,要积极组织研讨和论证,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修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