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目标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强化工业在经济发展中的主导地位,大力推进工业化,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壮大制造业和提高产业竞争力为核心,以工业园区建设为载体,以发展滨海工业尤其是石化、钢铁等重化工业为重点,以发展民营经济和利用外资为手段,以重大龙头项目建设为突破口,形成主导产业突出,技术创新体系完备,骨干企业优势明显,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信息化程度高,结构高级化,具备较强国际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工业发展格局,为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奠定基础。
主要发展目标:
——工业经济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东西两翼地区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比2000年翻两番以上。2006—2010年,工业总产值年均增长20%,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长18%。
——工业化程度显著提高。基本建立起现代工业架构,融入国际产业分工的体系,工业化基本完成初级阶段,开始向中期阶段迈进。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42%。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和龙头企业;高技术总产值占区内工业产值的比重达20%。
——企业信息化水平提高。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及管理信息化系统应用率达到50%,基本普及电子商务。
——资源利用和环境达标。工业污水达标排放率达80%,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6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20%,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和SO2排放逐年减少。
三、主要任务
(一)发展特色工业和临港工业。
东翼地区:积极培育和集中力量发展石化、电子、装备和高技术产业,通过引进外资和先进技术,逐步发展成为优势支柱产业,并带动相关行业和产品发展。做强做大服装、工艺玩具、食品饮料、陶瓷等现有基础较好的劳动密集型传统产业,鼓励和引导企业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改造提高,扩大经济规模,提高档次。扶持建设一批茶叶、药材、水果、蔬菜和海洋产品等种养和加工基地,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成为具有鲜明地方特色的加工业。
——汕头发挥港口资源和区域中心城市优势,大力发展临港工业、石化工业、海洋产业;重点培育和壮大电子信息、化工塑料、机械装备、纺织服装、工艺玩具、食品医药、印刷包装、音像制品等支柱产业;建设南区化工区和澄海工艺玩具、潮阳音像制品、潮阳针织内衣、粤东水产加工等生产基地。加强园区整合,构筑以省市级工业园为龙头,县(市、区)工业园为骨干的园区经济新格局。
——潮州大力发展电子信息、包装印刷等产业,着力提高陶瓷、服装、食品及农产品深加工等传统产业竞争力。充分利用“中国婚纱晚礼服名城”、“中国瓷都”等名牌优势,以枫溪、古巷、三饶、新丰的陶瓷,庵埠的食品,彩塘的不锈钢制品,江东的服装机绣等专业乡镇为基础,建设特色工业园区,发展特色产业,培育龙头企业,提升产业层次,培育产业名牌。
——揭阳重点发展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机械装备、电子信息、化工材料等支柱产业,建成发达的轻工业基地,逐步发展重化工业。支持巨轮、榕泰等龙头骨干企业提升竞争力,加快产业集群化发展,建设纺织服装、食品饮料、模具、医药、塑料制品、五金不锈钢等生产基地。积极培育机械装备产业,重点发展工商业用空调、轮胎模具、专用设备、商用车及汽车零配件等制造业。
——汕尾重点培育电子电器、服装、农林海产品深加工等特色产业群。积极发展以城区电子电器制造业、海丰公平服装业、海丰鹅埠制鞋业、海丰可塘和梅垅的金银珠宝首饰业、陆丰的生物技术、陆丰碣石和甲子镇工艺美术品制造业、陆河县农副产品加工业等特色产业群,形成一批专业镇和特色工业园。
西翼地区:集中力量发展石化、制浆造纸、冶金等重化工业,充分发挥大型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带动中下游及相关工业发展,使之成为西翼地区的支柱产业。发展壮大轻纺、家电、五金、食品等外向型轻纺工业和高岭土、中成药、海洋生物产品等资源优势型产业,大力培育医药、电子、机械等行业,形成一批带动力更强、作用更突出的产业。
——湛江突出实施好“工业立市、以港兴市、建设现代化新兴港口工业城市”战略,发展壮大临海型工业和资源型工业,重点发展石化、钢铁、近海油气勘探开采、木浆造纸、农海产品加工、电力、纺织服装、电器机械等支柱产业。依托深水大港和区位优势,建成我省重化工业基地。
——茂名重点发展石油化工、农产品深加工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等主导产业,发展以石化、电力为主的临港工业,努力构建临港重化工业产业基地。建设茂名石化工业区,大力发展炼油和乙烯后续加工,建成国内一流、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石化工业区;利用农业和林业资源优势,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深加工、林产化工业;加快建立海洋生物加工园区,尽快形成一批以生产海洋保健食品和海洋药物为主的新兴企业;合理利用高岭土、玉石矿等资源,开发精细化产品,进行矿产资源综合利用。
——阳江着重发展五金、食品、纺织服装、家具等特色产业,大力培育电子信息、生物工程、新材料等产业,建成世界著名的“刀剪之都”。充分利用“中国刀剪之都”、“中国菜刀中心”等一系列品牌优势,以优势企业为龙头,推进强强联合,培育五金刀剪、食品加工、纺织服装龙头企业。规划建设好阳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技术、海洋资源开发、新材料和环保等产业,逐步形成具有各个技术层次的梯度产业布局。
(二)加快发展民营工业。
继续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省委、省政府是于加快发展民营经济的精神和各项政策,重点扶持发展科技型、外向型、吸纳下岗人员就业型和从事农产品加工型等四类民营企业;在投融资、土地使用、税费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一视同仁,平等对待;用好省财政补助资金,规划建设好工业园区和民营科技园区,支持民营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为民营企业创办、扩大规模和提升素质创造良好条件;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社会服务体系,有条件的市、县(市、区)要发展一批为民营企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采用委托贷款、信用贷款、财政贴息贷款、联保协议贷款等形式拓宽企业融资渠道。
努力拓宽民间资本投资渠道。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支柱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服务业,特别是装备、石化和电子等主导产业。通过创新体制,吸引民间资本投资钢铁、石化、造纸等重要产业基地的建设,延伸下游产品加工,参与公用工程、基础设施投资。加快东西两翼地区现有国有工业企业的改革步伐,引入民间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
(三)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目前,我省已进入重化工业化阶段,国际重化工业正加速向我国转移,东西两翼地区要紧紧抓住这一历史机遇,发挥两翼沿海深水良港多的优势,围绕发展重化工业,承接国际和珠三角产业转移,做好产业配套工作,全方位招商引资。招商引资工作要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将日本、韩国、台湾和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的产业转移作为对外招商引资工作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招商,创新方式、突出重点,做好重要客户的工作,采取一切形式、利用所有可能的途径扩大招商引资;引进外资做到“四个并重”:引进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引进高科技企业并重,引进大财团企业和引进中小企业并重,引进海外资本和引进内资并重,引进新兴产业和引进传统产业并重。
同时,要主动与珠三角大城市和周边其他经济中心城市工业配套,吸纳产业辐射,引导中小企业加入珠三角大企业集团的产业分工协作体系,加强产业配套合作。组织以中小企业对接配套为主要内容的专题招商活动,扩大发展配套经济的空间。
(四)促进技术创新和循环经济发展。
坚持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以工业化促进信息化,走出一条科技含量高、经济效益好、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人力资源优势得到充分发挥的新型工业化路子。着力实施结构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环境创新,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和技术升级,力求实现质与量齐头并进。
一是集聚人才。大力发展教育事业,培养高素质产业人才,做到尊重人才,善待人才,用好人才,努力营造和优化培养、吸引、使用人才的环境。
二是构建和完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东西两翼地区有条件的大中型企业建立技术开发机构,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在关联产业密集的区域(包括专业镇)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为中小企业提供应用开发、科技咨询等服务;促进企业与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合作,完善产学研结合机制。
三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技术改造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中的重要作用。围绕改造提升和发展壮大九大工业产业、振兴装备制造业、实施名牌带动战略,推进企业信息化、发展循环经济等技术改造专项,突出做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工作,全面提高产业信息和技术装备水平,加快产业技术升级步伐,推进循环经济的发展。
四是培育高新技术产业。要依托自身产业基础,突出地方特色、有重点、有选择地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重点扶持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精细化工等产业,以及科技含量高的资源型产业。
五是推进国民经济信息化,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大信息技术的推广力度,促进传统产业的信息化改造工作。通过普及信息化,加快东西两翼地区产业融入国际产业分工、现代大工业体系的进程。
六是节约和合理使用资源特别是土地资源,加强环境保护特别是水资源保护。切实保护好耕地、岸线和水资源,坚持节约用地、节约用水、节约能源和原材料,搞好环境保护、工业用水规划和重要资源的综合利用。防止发生重大工业污染、职业卫生事件,探索适合东西两翼地区发展的资源节约、环境优美的工业化道路。
(五)实施“三个一批”发展战略。
发展一批企业集团,形成一批支柱产业,创建一批名牌产品。以产权改革为突破口,通过购并、改组、联合,把一批企业做大做强,发展成为主业突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规模优势的国内、国际市场竞争主体。发挥龙头企业、名牌企业的示范带头作用,促进人才、技术、资金和资源等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支持知名企业扩大品牌效应,跨地区、跨行业寻找合作伙伴,逐步向跨国名牌企业集团迈进。
坚持把技术创新、管理创新与产品结构调整优化结合起来。从纺织服装、陶瓷、食品、家电、石化等有较好经济基础的行业抓起,以现有的知名企业为依托,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提高产业竞争力。
积极引导、支持企业争创名牌活动。推行名牌战略,努力打造一批国际、国内知名品牌。加大打击制售假冒伪劣产品行为和保护知识产权力度,树立名牌观念,增强名牌意识,
(六)推进工业向园区发展。
以名牌产品为龙头,带动产业集聚发展,加强产业集群园区的规划与建设。以龙头项目为依托,规划建设重要产业基地,发挥石化、钢铁等大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延长产业链,发展下游产品。支持两翼尤其是湛江、茂名和汕头等市发挥深水良港资源的优势,加快发展临港大工业。湛江钢铁项目要规划成大型化、综合化、现代化、智能化、生态化、低耗高效的国际一流的钢铁联合企业;湛江市要根据千万吨级钢铁项目的规划,调整东海岛的总体规划,用足优势,保护好资源,用好资源。茂名市要做好北山岭港区的开发建设规划,加快推进北山岭港区起步工程的建设步伐,把它作为经济发展的战略支撑点,构建石化、冶炼、电力等支柱产业基地。粤东各市要利用位于惠州与福建泉州两大石化上游龙头项目之间的区位优势和自身的港口优势,大力发展石化下游产品加工项目,探讨发展特色石化工业的道路,建设汕潮揭沿海化工基地。
重点规划建设汕头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潮州经济开发区、揭东经济开发区、陆丰东海经济开发区、湛江经济技术开发区、茂名石化产业园区和阳江工业园区等综合性园区。积极推进工业园区化发展、促进生产要素集聚和产业群培育,实现工业化与城镇化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相结合。各地级市、县(市、区)要积极稳妥地推进园区建设,科学规划、加快建设、强化管理,为投资者提供低成本、高效率、文明规范的服务。结合城市、中心镇、专业镇调整发展规划,切实做好工业园区的规划建设,对现有工业园区要进行合理整合,提升园区档次和品牌形象。
依托专业镇、大型工业企业或专业市场,建立特色工业园区。特色工业园区要突出产业特色,突破行政区划限制,增强园区在资源、人才、技术、产业和信息等方面的集聚功能和带动作用。新建工业项目原则上进园建设,积极推动骨干企业优先入园,鼓励现有企业结合技术改造,加快向园区集聚,提升产业层次。入园企业符合环保要求,推行园区集中供热、供水、供电,污染集中治理。
(七)加快建设工业重点项目。
在东西两翼地区建成一批具有投资示范效应、对产业发展起龙头带动作用的重大工业项目,尽快在产业发展上取得新突破。省对东西两翼地区在项目规划和布局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属省审批权限的项目,省市加强沟通,协调合作,及时办理;对需上报国家办理的项目,积极协助做好国家有关部门的工作,促进项目尽快批准实施;符合条件的东西两翼地区各市重大工业项目列为省重点项目加以扶持。
建立重点工业项目跟踪落实制度。各市要将各重点项目报批、征地拆迁、资金、设备材料进口等工作落到实处,责任分解到具体部门、具体人。按照不同建设阶段,协助项目单位合理制订实施计划;针对不同问题,进行分类、梳理,抓住项目建设中的关键环节,落实目标责任;做到规划一批、招商一批、建设一批、见效一批,切实增强发展后劲。
通过产业布局和基地建设规划,引导支持省属工业企业、珠三角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到东西两翼地区建立生产基地;重点推进沿海钢铁、纸浆造纸、炼油乙烯扩建和农产品深加工等一批具有龙头带动作用的项目,增强东西两翼地区工业的自主发展能力。
(八)营造适宜创业的环境。
工业化是不可逾越的经济发展阶段,党的十六大提出我国在21世纪头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面对新一轮国际产业结构调整和转移带来的机遇,面对全国各地竞相发展的态势,面对本地区加快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艰巨任务,东西两翼地区各市必须进一步明确思路,坚决克服等靠要观念、因循守旧观念、自我封闭观念和急功近利观念,牢固树立加快发展意识,责任主体意识和努力赶超意识,凝聚民心、人心,大力提倡实业精神,坚持“工业强市”的发展战略。增强市场意识和规划意识,量力而行,扬长避短,制订切合实际的发展规划。要把加快工业化作为解决当前“三农”问题,壮大县域经济,促进城乡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
努力改善环境,关键是抓好软环境建设,营造政策优势、体制优势、服务优势。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作风,增强改革意识、开放意识和服务意识,营造依法办事、诚实守信、文明服务、廉洁高效和安全有序的政务环境;坚持基础设施优先,加快交通、能源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规范和强化地价、水价、电价的管理,营造良好的吸引外资、兴办实业、加快工业发展的环境。贯彻《关于我省山区及东西两翼地区与珠三角联手推进产业转移的意见(试行)》(粤府[2005]22号文)的精神,东西两翼地区各市要积极与珠三角做好产业转移园区的规划和建设,落实各项优惠政策。
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城镇化专项规划
一、现状与问题
东西两翼地区现有设市城市16个,其中特大城市1个,大城市3个,中等城市6个,小城市6个,建制镇391个。2005年,城镇化水平按五普口径计算为47.7%(比全省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其中东翼地区为55.9%,西翼地区为38.2%。2005年东西两翼地区城镇发展现状与城镇化水平详见表1。
表1
2005年广东省东西两翼地区城镇发展现状与城镇化水平
┏━━━━━━━━━━━━━┳━━━━━━┳━━━━━━┳━━━━━━┳━━━━━━┳━━━━━━━━━┓
┃ 指标 ┃全省 ┃东西两翼 ┃东翼 ┃西翼 ┃东西两翼占全省% ┃
┣━━━━━━━━━━━━━╋━━━━━━╋━━━━━━╋━━━━━━╋━━━━━━╋━━━━━━━━━┫
┃ 设市城市(个) ┃ 44 ┃ 16 ┃ 6 ┃ 10 ┃ 36.4 ┃
┣━━━━━━━━━━━━━╋━━━━━━╋━━━━━━╋━━━━━━╋━━━━━━╋━━━━━━━━━┫
┃ 特大城市(个) ┃ 4 ┃ 1 ┃ 1 ┃ 0 ┃ 25.0 ┃
┣━━━━━━━━━━━━━╋━━━━━━╋━━━━━━╋━━━━━━╋━━━━━━╋━━━━━━━━━┫
┃ 建制镇(个) ┃ 1145 ┃ 391.0 ┃ 180 ┃ 211 ┃ 34.1 ┃
┣━━━━━━━━━━━━━╋━━━━━━╋━━━━━━╋━━━━━━╋━━━━━━╋━━━━━━━━━┫
┃ 常住人口(万人) ┃ 9194.0 ┃ 3071.2 ┃ 1586.0 ┃ 1485.1 ┃ 33.4 ┃
┣━━━━━━━━━━━━━╋━━━━━━╋━━━━━━╋━━━━━━╋━━━━━━╋━━━━━━━━━┫
┃常住人口中城镇人口(万人)┃ 5580.8 ┃ 1465.9 ┃ 868.4 ┃ 597.5 ┃ 26.3 ┃
┣━━━━━━━━━━━━━╋━━━━━━╋━━━━━━╋━━━━━━╋━━━━━━╋━━━━━━━━━┫
┃城镇化水平(五普口径,%)┃ 60.7 ┃ 47.7 ┃ 55.9 ┃ 38.2 ┃ ┃
┗━━━━━━━━━━━━━┻━━━━━━┻━━━━━━┻━━━━━━┻━━━━━━┻━━━━━━━━━┛
东翼地区:2005年未户籍总人口1666.4万人,占全省的21.1%,户籍人口密度为1062人/平方公里;2005年常住人口1586.0万人,占全省的17.3%,常住人口密度为1011人/平方公里,为全省人口最稠密的地区。
西翼地区:2005年末户籍总人口1658.2万人,占全省的21.0%,户籍人口密度为522人/平方公里;2005年常住人口1485.1万人,占全省的16.2%,常住人口密度为468人/平方公里。
(一)现状特点。
——城镇基础设施日趋完善。改革开放以来,东西两翼地区各市大力加强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公共交通、道路、桥梁、供水、通信等市政设施建设水平明显提高,为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以传统文化优势促进城市建设。东西两翼地区均具有悠久历史和特色文化传统,结台历史文化、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规划城市建设,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推进了城市的发展。
——发挥商贸流通的传统优势推进工业化。东西两翼地区有着天然良港以及沟通广东与福建、广西、海南等周边省份交通枢纽的区位优势,在保持区域性商贸流通中心传统优势的同时,逐步发展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工业群体,一批专业县(市、区)、专业镇初具规模,促进了东西两翼地区城镇化的进程。
——沿海城镇发展迅速,构成面向海洋的城镇分布体系。东西两翼地区海岸线长,一大批城镇沿海岸线设立,构成了独特的城镇分布形态,为工业化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条件。
(二)存在问题。
——城镇化的动力不足。2005年东西两翼地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分别为44.6%和36.8%,与全省的差距仍比较大,城镇化水平低于全省的水平。普遍存在企业规模效益低、高级人才匮乏、技术创新和吸纳能力不足,各产业之间关联度不高等问题,导致产业经济对区域城镇化的支撑力度不充分,影响了城市规模效益和服务功能的发挥,影响了城镇化的发展。
——体制障碍制约了城镇化的发展。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相关的制度安排未能适应城镇化发展的需要。如:户籍制度限制了人口的合理流动;土地管理制度影响了部分土地的充分利用;财政管理体制未能更有效地刺激城镇增强自我发展能力等。
——城镇建设资金严重缺乏。由于历史原因和区位条件的差异,东西两冀地区的投资软、硬环境与珠三角相比有一定的差距,加上经济实力相对薄弱,造成了城镇化发展资金缺乏,城市基础设施的投入与城镇化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
——区域城镇化发展协调不足。中心城市的带动辐射能力不强,中小城市偏少、小城镇规模偏小,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支撑显得不够有力和均衡。城镇之间分工不明确,互补性和协调性差,没有形成真正带动地方发展和促使产业、人口集聚的增长极。水资源、交通等资源配置协调不足,大大影响了区域内城镇整体效益的提高。
——县域经济欠发达。2005年,东西两翼地区22个县(市),人口占全省67个县(市)的48.7%,地区生产总值为全省县域的42.2%,但财政收入仅占全省县域的26.7%。
二、发展目标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显著提高。到2010年,东西两翼地区城镇化水平按五普口径计算将比2005年增加约10个百分点,其中东翼地区为60%左右,西翼地区为55%。城镇居民人均居住面积为25平方米左右;城市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9平方米以上;城市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功能区环境质量标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0%;垃圾处理基本实现无害化和资源化。
——城市的规模和实力进一步壮大。2010年,建成汕头湛江、茂名三个特大城市,潮州、揭阳、阳江、汕尾四个大城市。2010年东西两翼地区城镇规模结构详见表2。
表2
2010年东西两翼地区城镇规模结构
┏━━━━━━━━┳━━━━┳━━━━━━━━━━━━━━━━━━━━━━┓
┃ 100人以上 ┃3个 ┃ 汕头、湛江、茂名 ┃
┣━━━━━━━━╋━━━━╋━━━━━━━━━━━━━━━━━━━━━━┫
┃ 50—100万人 ┃4个 ┃ 揭阳、汕尾、潮州、阳江 ┃
┣━━━━━━━━╋━━━━╋━━━━━━━━━━━━━━━━━━━━━━┫
┃ ┃ ┃普宁、海丰、潮安、饶平、陆丰、阳春、高州、 ┃
┃ 20—50万人 ┃ 14个 ┃ ┃
┃ ┃ ┃信宜、化州、雷州、廉江、徐闻、遂溪、吴川 ┃
┣━━━━━━━━╋━━━━╋━━━━━━━━━━━━━━━━━━━━━━┫
┃ ┃ ┃陆河、惠来、揭西、揭东、南澳、阳西、阳东、 ┃
┃ 10—20万人 ┃ 9个 ┃ ┃
┃ ┃ ┃ 安铺、电白 ┃
┗━━━━━━━━┻━━━━┻━━━━━━━━━━━━━━━━━━━━━━┛
——区域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提高。汕头、湛江—茂名分别作为东西两翼地区区域中心城市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强化,其商贸流通和临港工业等优势得到充分发挥,工业化进程加快,经济实力增强,对东西两翼地区发展的辐射带动作用明显。
——经济走廊连接功能增强。东西两翼地区作为闽、赣、大西南物资进出口及连接珠三角的重要门户,与周边省份的联系进一步加强,东翼地区发展成为沟通粤、闽、赣三地物流和经济往来中心,西翼地区发展成为沟通广东与大西南物流和经济往来中心。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城镇体系。
东西两翼地区各市之间要进一步强化区域协作的理念,整合现有资源。扶植粤东城镇群建设,发展以汕头为中心的潮汕都市区,加强与珠三角城镇群与海峡西岸城镇群的经济联系,培育粤西城镇群,发展湛茂都市区,融入北部湾经济同,增强阳江市的区域承东启西作用,在此基础上,以中心镇(包括县城)带动区域整体发展,形成特大城市—大城市—中等城市—中心镇(包括县城)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形成政府引导、科学规划、市场运作、产业支撑的城镇化机制。
(二)完善城镇功能。
城镇工业化生产功能。加快城镇工业化的步伐,以城镇为中心,尽快使产业向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并形成产业链。积极发展特色产业,发挥城镇的产业集聚功能,以大中城市辐射带动小城市及中心镇的产业发展。
基础设施的通达和供应功能。打破地域局限,合理布局和建设大型基础设施和公用设施,完善城市供水、供电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加快城市市政道路、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社会服务功能。注重商贸流通、运输等第三产业以及文化、教育、科技、医疗卫生、广播电视、体育设施的建设,特别要把教育、人才培养、科研成果转换有机地结合起来,努力提高城镇化的质量。
(三)发挥对外沟通的纽带作用。
加快连接邻近省份的干线通道及沿海港口群建设,进一步增强与周边省份的联系,逐步奠定东西两翼地区作为我省与邻近省份沟通的枢纽地位,使东西两翼地区既成为珠三角重要的经济腹地,也成为珠三角与邻近省份往来的重要经济走廊。通过充分发挥东西两翼地区对外沟通的纽带作用,以更为有效地拓展我省经济发展的腹地。
(四)协调区域发展。
按照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优势互补、整体效益的原则,以重点培育核心地区和中心城市、扶持中心镇建设为主,从发展空间、发展重点、发展时序、资源整合、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加强市域之间、中心城区和镇域之间的协调建设,组织编制和实施东西两翼地区城市群规划,协调东西两翼地区与珠三角的发展。东西两翼地区在土地开发、资源利用、人口发展等重大问题上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节约耕地,提高土地使用效率,缓解人地矛盾。
(五)治理和保护生态环境。
加大区域内湿地、滩涂保护区的建设力度,实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农田林网化工程和城市林业建设工程,逐步构筑以自然保护区和保护小区、森林公园为核心,以沿海防护林带及公路、铁路、农田、水库等防护林为主体的生态公益林体系。
全面整治榕江、练江、枫江、九洲江下游、鉴江是川段、袂花江下游、小东江等河流,恢复其水体功能;整治受污染海域,改善海洋生态环境,有效保护海洋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
加大对污染地区、污染行业的整治力度,加快区域性污水处理和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对二氧化硫、工业烟尘等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
四、城镇与产业空间布局
(一)区域性中心城市。
东翼地区:汕头市。
汕头市是东翼地区沿海和全国重要的港口城市、经济特区,是粤东城镇群的中心。利用沟通闽台重要门户和交通枢纽区位优势,加快城市经济带、工业经济带、生态经济带的规划建设,增创和充分发挥经济特区及科技人才基础相对雄厚的优势,激活城市发展活力,大力发展新兴制造业、临港工业、综合服务业、现代效益农业和现代潮汕文化产业,建设成为现代化港口城市、粤东区域中心城市和生态型海滨城市,成为广东省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重要发展极和世界潮汕文化中心。
西翼地区:湛江市。
湛江市是西翼地区沿海中心城市和全国重要的港口城市,是我国南海石油开发的重要后勤基地,是粤西城镇群中心。要充分发挥大港口的优势,发展临港钢铁、临港石化、近海油气勘探开发、电力、造纸、农海产品加工、饲料、纺织服装、电器机械等支柱产业。随着一批铁路和高速公路的投产运营,大力加强与西南腹地的联系,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成为大西南重要的出海口。
(二)地方性中心城市。
东翼地区:潮州市、揭阳市、汕尾市。
潮州市要积极发展文化、商贸、服装、食品、印刷、陶瓷等就业岗位多的产业和能源石化产业。充分利用文化、文物古迹大力发展旅游业。
揭阳市是新兴的轻型制造业城市。要重点发展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电子信息、化工、机械装备等产业,积极发展商贸流通业。
汕尾市要以港口为依托重点发展海洋渔业和水产养殖业、港口运输及临港工业,积极发展电子电器、服装、农产品深加工等产业,充分利用沿海优势大力发展旅游业。
西翼地区:茂名市、阳江市。
茂名市重点以石化产品为龙头培育产业链,大力发展农副产品、海洋产品、矿产品等资源型加工业,积极发展商贸物流、旅游业等第三产业。
阳江市要通过发展核电建设成为我国西南重要的能源基地,以发展能源带动其他产业发展,主动承接珠三角地区的经济辐射,提升和改造五金刀具、食品、服装等传统工业的水平和档次,大力发展旅游业。
(三)中心镇。
加快小城镇特别是中心镇的发展,完善镇区的公共设施配套建设,提高现有资源的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县城镇的作用,辐射带动相邻村镇的工业、商贸、交通运输等方面的发展。
五、主要措施
(一)改革城乡分割的二元管理制度。按照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以坚持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逐步打破城乡分割壁垒,消除劳动力流动和集聚的体制障碍,实现农村劳动力与城市劳动力的平等竞争就业;建立农村劳动力市场支持系统;抓紧制订农村劳动力市场政策措施,依法保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权益。按国家和省的部署,改革户籍制度,逐步降低城市人口迁入的准入条件。有条件的城市可逐步将居住证制度扩大至长期在城市就业、生活的务工人员,使其子女在教育、社会保障等方面享有与当地居民相同的待遇。
(二)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继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强化社保基金征缴,规范社保基金支付,完善社会保险考核指标体系;加快社会保险市级统筹步伐;进一步完善养老保险政策;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快社区街道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
(三)改革土地使用管理制度。一是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鼓励加快旧民宅和老村庄改造,对退宅还田、退建还农的土地,新增农用地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6]179号)规定办理。二是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和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实行征地制度改革,缩小征地范围,完善征地程序,增加征地透明度,制订学合理的征地补偿标准和有关安置办法,在保证货币安置兑现落实的同时,制订出台农村养老保险办法,重点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问题。采取留用地安置、就业安置、股份制等多种方式安置被征地农民。三是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制度改革,除公益性用地外,其他土地应体现农村集体对土地享有的权利和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原则。集体土地流转收益纳入农村集体财产,由乡镇集体经济组织负责管理,并按一定比例存入银行专户,专款用于农民的社会保障安排。
(四)深化公共领域的投融资体制改革。采取有效措施,按市场化原则解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是的问题。一是政府直接投资只承担难以实施市场化或公益性较强的公共设施建设。二是通过调整价格和收费机制,对能确定受益者并能计价的公共设施,如供水、垃圾、污水处理设施等的建设,逐步形成投资、经营、回收的良性循环机制。三是推行特许经营,吸引外资、社会资金参与建设,政府可回收部分资金投入再建设。四是积极稳妥推进农村信用社、农村社区股份合作制改革,切实维护农民合法的财产权利。
(五)增强县城经济实力。确立“发展特色经济,促进产业集聚”的县城经济发展思路,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提升民营经济的质量和规模,促进园区经济与城镇化的有效结合,推进县级经济管理体制改革,充分利用省委、省政府给予中心填的优惠政策,提高中心镇的经济活力,促进县域整体经济实力的提高。
(六)适时进行行政区划调整。按照壮大区域性中心城市,发展地方性中心城市,做强中心镇的原则,继续对现行行政区划进行优化调整,进一步撤并规模小、布局不合理、经济实力较弱的城镇。合理界定各级政府的行政权限和管理空间,打破市场分割的行政壁垒,提倡“无边界协作”,整合资源,实现基础设施的共建共享。
(七)高水平编制城镇规划。东西两翼地区城镇规划的修编,要在符合省各项城镇规划的前提下,组织专业部门和专家进行修编。修编后的规划要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省有关部门要监督城镇规划的实施。
(八)建立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尽快建立和完善区域协调发展机制,整合区域资源,优化产业结构,使区域经济进入良性循环。逐步实现生产、流通的区域一体化,增强经济协作互补功能,共同提高本区域的竞争力。通过多种协调机制,促进区域内水资源、交通信息设施、机场、能源供应系统、文化设施、环境保护设施完善体系,实现资源共建共享;协调上下游之间、不同区域之间和产业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水资源统一运行机制,重点解决各主要城市和开发区今后20年急剧增长的用水需求。
(九)提高可持续发展能力。一是保护环境和生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区域范围内的环境保护,重点要解决工业污染问题。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环境的监督检查和整治,以保证经济增长和环境优化的协调发展。二是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进一步加大科技、教育和职业技术培训等的投入力度,通过各类院校的建设和改造,千方百计提升劳动者的技能和就业水平。三是严格控制土地等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通过法规、财税、价格、教育等多种手段,推行全民节约制度,逐步建立高效节约型国民经济体系。各类开发区、园区的建设都要纳入城镇规划中统筹规划,所需建设用地必须纳入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的城镇规划,坚决防止以园区建设“圈地”和占地等浪费土地的现象,对已批用地没有动工建设的,按政策坚决予以收回。
广东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一、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北部山区经济的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在“十五”期间,围绕“加快北部山区发展,五年打基础,十年上台阶,力争在十年内实现北部山区脱贫致富”的战略目标,制定了《中共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山区发展的决定》(粤发[2002]13号)及《关于加快山区公路建设实施意见》(粤府办[2002]88号)等一系列加快北部山区经济发展和交通基础设施特别是公路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政策和资金支持等各方面予以倾斜,并充分发挥地方的税极性,重点抓好高速公路和农村公路建设,使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经过“十五”期间的建设和发展,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对北部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瓶颈”制约得到很大程度的缓解。
(一)发展成绩。
1.公路建设取得巨大成就。一是实现了北部山区地级市通高速公路的目标。“十五”期间,随着京珠高速公路广东段、惠州至河源、河源至梅州、汕头至梅州、广州至云浮、粤赣等高速公路的建成投入使用,我省所有北部山区地级市均通高速公路,北部山区与周边省份以及珠三角地区相连的公路运输通道得到改善。二是农村交通运输状况得到很大改善。通过“十五”期间的改造和建设,北部山区国道公路基本达到二级以上标准,实现了市到县通二级及以上公路、县到镇基本通三级公路、所有行政村通公路的目标;全省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工程正在加快推进。北部山区公路网络的进一步完善,改善了北部山区和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到2005年底,全省北部山区公路总里程达到52868公里,比2000年增加2690公里,增长7.2%。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731.5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717.7公里;一级公路里程达到1177.8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22.1公里;二级公路里程达到7637.7公里,比2000年增加了1953.9公里。北部山区公路网密度由2000年的56.17公里/百平方公里提高到58.9公里/百平方公里。2005年,北部山区铁路营业里程达990公里,占全省总里程52.6%。
2.内河航道得到有效改善。“十五”期间,我省北部山区内河航道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共整治航道里程196公里,占全省整治航道里程648公里的30.2%。完成了北江下游航道整治工程、连江航运枢纽改造工程、西江“四滩”整治工程、东江河源至惠州航道整治工程、汀江梅潭河口浅滩整治工程,北江车头洲浅段整治工程、北江七星岗浅段整治工程等;开展北江中游韶关至清远航道整治工程、连江西牛航运枢纽工程 、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航道整治工程、连江航运枢纽加固及航道整治工程等航道项目建设的相关工作。北部山区航道的建设,进一步改善了北部山区水路运输条件,对北部山区经济发展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3.铁路建设取得一定成绩。“十五”期间,建成了梅州至福建坎市、阳江至阳春、阳春至罗定铁路,我省北部山医的铁路运输条件有所改善;目前,武广客运专线已全线开工建设,韶赣铁路前期工作正在积极推进之中。随着这些铁路项目的建成,我省所有北部山区市将通过铁路网络与周边省份和珠三角地区相连接。
4.北部山区公路收费站大幅减少,降低了北部山区经济发展成本。“十五”期间,我省收费站清理整顿工作成效显著,特别是撤销了16个扶贫开发重点县非经营性公路收费站,北部山区公路收费站大幅减少,减轻了农民负担,降低了北部山区经济发展的成本。
(二)存在问题。
虽然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很大成就,对北部山区经济发展起到了极大的支撑和促进作用。但总体上看,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仍然较低,农村“行路难”的问题依然突出,还不适应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要求,交通基础设施仍然是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之一。
1.运输能力不足,不适应北部山区经济加快发展的需要。“十五”期间,虽然全省基本实现了村村通公路,进一步提高了北部山区公路通达度,但由于农村公路运输主骨架尚未完全建成,路网密度仍然较低,客货运站场建设滞后,相当部分农村交通条件仍然较差,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内河航道等级低,未能形成长距离、规模化的水运通道,不能满足沿江沿河地区运输需要,也制约了水运优势的发挥;铁路运输未成网络;除梅州市,其他北部山区都没有民用机场。
2.总体技术水平偏低,抗灾能力弱。我省北部山区的高等级公路(二级以上公路)共9574公里,占通车里程的18%,大大低于全省的平均水平,相当部分县乡道路等级低,路况差,抗灾能力弱;不少公路安全设施不完善,不能满足运输安全的要求。航道等级普遍偏低,设施严重老化,北江、韩江干流经常出现断流和阻航事件,上游支流航道由于等级低,内河运输出现逐步萎缩的态势;港口普遍规模比较小,专业化程度低,设备陈旧。
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虽然近年来我省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加大了对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的投入力度,但由于北部山区的经济基础薄弱,筹资难度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不足,已成为制约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特别是农村公路建设的重要因素。
4.公路、航道养护管理问题突出。由于资金不足,我省北部山区公路,特别是农村公路,普遍存在“重建轻养,重建轻管,建养不协调”的问题,公路养护技术水平低,不能适应公路发展的需要。航道养护方面也存在类似的问题。
二、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资源节约型交通发展之路,正确处理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与保护北部山区土地资源和生态资源的关系,按照“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以公路建设为重点,加快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路网通畅水平和抗灾能力,改善北部山区投资环境以及人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缩小北部山区与珠三角及东西两翼地区发展条件的差距,为加快北部山区产业结构调整、推动农村城镇化进程、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提供良好的交通条件。
(二)发展目标。
到2010年,基本形成连通珠三角及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主骨架、完善以县乡公路为骨干的北部山区公路网,基本完成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农村地区的运输条件得到有效改善,全省北部山区公路通车里程达到6.7万公里,公路密度达74公里/百平方公里;铁路营业里程迟到1358公里,航道的通航条件进一步改善,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得到加强,客运通达度不断提高,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基本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到2020年,我省北部山区将形成以高速公路为主骨架,各种层次公路相互衔接的公路网络,铁路运输网络进一步完善,运输能力得到较大提高;初步形成北部山区内河航道干支相通、安全便捷的内河航道网。
三、主要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进一步加强公路建设。
1.完善北部山区与珠三角及周边省份相连的高速公路通道。重点建设梅州至福建漳州、清远至连州至湖南永洲、四会至怀集至广西信都、韶关至江西赣州、罗定至广西岑溪、云浮至平台等连接湖南、江西、福建、广西等周边省份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广州至河源、广清高速庆丰至银盏段等连接珠三角地区的高速公路。
2.进一步加强区域公路网的建设与改造。一是改造提高区域干线公路网,提高干线公路网的运输能力,重点是改造国省道及部分重要经济线路、旅游线路、国防线路,使国省道成为有效、便捷连拉高速公路和区域内重要节点的重要经济线路。二是进一步加强县乡公路网的建设与改造,重点是县道路面高等级化,基本完成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
3.进一步加快公路枢纽站场的建设。重点建设完善两个省一级公路枢纽站场(韶关、梅州)和4个省二级公路运输枢纽(云浮、清远、连州、河源),加快县级公路运输枢纽和中心镇客货运站的建设。
(二)加快铁路通道建设。
重点建设武广客运专线广东段、韶赣铁路广东段、罗定至岑溪铁路等出省通道,加快推进贵阳至广州铁路广东段、南宁至广州铁路广东段前期工作,积极推进广梅汕等既有线路的扩能改造工作,逐步提高北部山区铁路运输水平。
(三)加快内河航道和港口建设。
重点建设北江中游韶关至清远、东江中游河源至惠州、韩江上游(梅江、汀江)、西江干流界首至肇庆等航道整治工程,完善航道支持保障系统,逐步改善北部山区航道通航条件;推进内河航运船舶标准化;完善内河港口布局,重点建设一批专业化码头泊位,提高港口机械化作业水平,有条件的地方适当建设集装箱专业码头。
(四)逐步改善民航运输条件。
根据北部山区经济和旅游等产业的发展需要,适时对梅县机场进行改造,充分利用现有机场资源。
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基础设施“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及2010年高速公路、铁路、航道、民航规划图见附图。
四、主要措施
(一)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从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加快我省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的重要性,把加快北部山区交通发展摆在我省交通发展的重要位置,变通、国土、环保、水利等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北部山区交通发展的支持力度,为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同时,进一步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从全局、长远的战略高度,正确处理好交通运输发展与自然、环境、资源的关系,节约土地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实现我省交通运输可持续发展。加快农村客运网络建设,提高农村客运通达度。
(二)地方政府要认真筹措铁路、内河航道和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一是要按照省政府和铁道部共同签订的《关于加快广东省铁路建设会谈纪要》精神,项目沿线相关地方政府要积极筹措资金,做好武广客运专线广东段、韶赣铁路等项目征地拆迁工作;同时,在线路走向选择、建设施工等方面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确保铁路建设顺利进行。二是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内河航运发展规划的通知》(粤府(2004)104号)精神,对于北部山区航道建设项目,沿线地方政府按项目总投资5%安排配套资金。地方各级政府要积极筹措地方配套资金,确保资金按项目建设进度到位,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投入使用。三是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要加快北部山区和东西两翼地区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建设,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力争2009年完成全省乡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的工作目标。地方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配套资金,确保实现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目标,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
(三)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分散,涉及面广,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管理和技术指导,提高工程施工质量;同时,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的监督与指导,防止有限的建设资金被挤占或挪用,确保资金足额用于农村公路建设。
(四)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机制,拓宽融资渠道,鼓励和引导国内外资本参与我省北部山区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站场等经营性项目的建设。积极探索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捐资修路的办法,鼓励民同资本投资农村公路建设,充分发挥各方面对农村公路建设的积极性,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
(五)建立长效稳定的养护管理机制,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工作,要坚持建养并重的原则,积极探索有效的农村公路养护机制,强化农村公路养护队伍建设,改进养护技术,提高养护水平,确保农村公路具有良好的运营状态。
广东省北部山区水利基础设施专项规划
一、发展现状
(一)发展基础。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发展迅速,社会各项事业全面进步,我省北部山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快速发展。主要有以下特点:
1.初步建成了具有一定防洪除涝能力的水利基础设施。规划区内现有已建水库工程2408宗,总库容250.82亿立方米,其中大型水库14宗,总库容209.10亿立方米 ,中型水库91宗,总库容24.19亿立方米;已建大中型水闸工程21宗,其中大型12宗;已建堤防工程3345km,其中捍卫耕地万亩以上堤长449km;已建电动排灌站4757处,总装机容量14.7万Kw,治理易涝面积82.0万亩,占易涝总面积的68%。
2.防御山洪灾害能力有所提高。山洪灾害是威胁北部山区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要灾害形式,近年来省人大关于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议案的实施以及水土流失治理工作的初见成效,为北部山区山洪灾害的防治奠定了基础;通过一定覆盖范围的水文、气象及地质灾害监测站网建设和水文水情发布、防洪预警、地质灾害预警等制度的建立对减少山洪灾害损失,指导防灾救灾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开展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地控制和预防工程建设诱发地质灾害发生。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的编制为山洪灾害防治提供了科学的依据。
3.水资源保障能力逐步提高。规划区内现有农村总人口1856.60万人,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和基本安全的人数为1057.53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56.96%,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的人数为799.0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3.04%。集中式供水(包括正规自来水、简易自来水和集中供水点)4646处,总规模204.14万立方米/d,受益的农村人口达697.10万人;有效灌溉面积921.9万亩;2004年通过蓄、引、提等水利工程实现年供水量约87.73亿立方米。
4.水土保持及生态环境建设初见成效。至1999年底规划区水土流失面积约9272k㎡,占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的65.2%,至2004年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约10077k㎡;河流水质基本良好,北部山区全年水质为I类的河长占18.5%,Ⅱ类的河长占58.8%,Ⅲ类的河长占15.6%;北部山区一级水功能区的河长达标率为75.6%,二级水功能区的河长达标率为66.0%;北部山区水库水功能一级区水质总体较好,达标率高达99.4%,水库水功能二级区水质达标率为83.5%;北部山区供水水源地水质基本达标。
(二)存在问题。
1.防洪除涝抗旱能力偏低。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公益性的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缓慢,制约了北部山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已建水利基础设施老化残旧、部分出现病险,形成新的安全隐患;工程建设标准低,排涝设施不足。
2.山洪灾害防治体系有待加强。与山洪灾害防治规划相适应的政策法规和健全的保障实施运行机制亟待建立和完善;山洪灾害疗治工程和防灾预案建设滞后;监测、通讯、预警设施建设滞后,与山洪防灾救灾的要求不适应;群众防灾意识淡薄,加上不合理的人类活动加剧了山洪灾害的发生与发展;山洪灾害突发性强,北部山区居住相对分散,经济力量弱,防治则力投入不足,严重制约北部山区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3.饮水安全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仍然占相当比重、且面广分散,自来水普及率较低。规划区内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为799.07万人,占农村总人口的43%。城市供水水源也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有的则需要另辟水源。工业及生活用水浪费现象严重,节水意识不强。
4.水资源保障能力较低。北部山区灌区的灌溉面积小,并且较为分散,灌溉保证率低;投资力度不足,灌溉设施不足,配套不完善;滩区量水设施和水费的计收方式有待完善,运营管理困难;北部山区河流中下游污染治理力度不够,水环境受到不同程度污染;水土流失未能有效控制,新建工程水保方案实施缺乏有效监督。
5.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需完善。适应北部山区特点的水利建设统一管理和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尚未形成;水利资金投入和水价形成方面尚未建立有效机制;相当一部分水利工程仍然存在管理粗放、水平低下的情况。
二、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根据北部山区水旱风灾情况及水资源客观规律,以防洪、灌溉、供水和维护水环境安全为主要目标,进一步完善北部山区水利基础设施,加快北部山区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推动北部山区灌区及农田节水改造;大力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促进北部山区水资源的台理开发、优化配置和有效保护,实现北部山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我省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的厚则。着力解决与人民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水利问题。从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要求出发,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粮食安全、经济发展用水和生态环境用水等五个方面的需求。根据北部山区特点,努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的蓄、泄、防、让相结合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
2.坚持与北部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根据北部山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水的需求和对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要求,采取措施,加大政策性支持力度,财政要加大对公益性水利项目的投入。同时按照人口、资源、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的要求和北部山区经济社会的发展要求,统筹协调各地区、分期分批地推进和保障北部山区水利基础设施的建设。
3.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厚则。根据北部山区水利设施相对分散、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特点,突出对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的水利基础设施领域进行规划;重点解决各有关市需要省协调的跨地区、跨行业水利基础设施问题;优先抓好对北部山区有广泛影响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
4.坚持以改革促发展的原则,根据北部山医特点,探索和建立水权分配机制,实行水资源优化配置,探索以公益性为主的水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改革,深化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利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管理手段,提高北部山区水利的管理水平。
三、发展目标
根据省委、省政府对北部山区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2010年山区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体目标,以实现防洪安全、饮水安全、经济安全和生态安全为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基础。
(一)防洪安全。到2010年,初步建立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县级以上城市基本达到50年—100年—遇防洪能力。重要城镇及5万亩以上农田基本达到20年—遇防洪能力。初步建立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及其非工程措施体系框架。到2020年,地级市城市达到100年—遇防洪能力,县级城市全面达到50年—遇防洪能力。万亩以上农田基本达到20年一遇防洪能力“建成山洪灾害重点防治区工程与非工程相结合的防灾减灾体系以及一般防治区的非工程措施防灾体系。
(二)饮水安全。到2010年,解决约400万农村人口饮水不安全问题。加强城市饮水水源地安全建设,重要城市供水保证率达到95%—97%,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0%—95%。到2020年,基本解决全省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城镇供水保证率达到95%—97%。
(三)经济安全。到2010年,北部山区万亩以上灌区渠系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50—0.60,灌溉保证率达75%—90%。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5%,重复利用率达65%。到2020年,进一步提高农业灌溉保证率,全面满足粮食生产对用水的要求。工业用水保证率达9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0%。
(四)生态安全。到2010年,北部山区国控、省控断面水质达标率达90%;饮用水源水质得到有效保护,水质达标率达98%,其他河段水质初步达到水功能区划目标要求;工业废水处理率达100%,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9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60%以上中心镇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提高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率,基本实现水资源和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到2020年,所有河段的水质全部达到省水功能区划要求的水质目标,主要水源地水质保持不劣于II类;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100%: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维持并进一步改善主要江河水环境质量,维持水资源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