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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依法行政和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方案的通知


  ㈤加强宣传教育,全面提高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一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通过理论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专题法制讲座、定期培训、自学等多种方式学习法律知识,增强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本领。要加强领导干部任职前的法律知识考试考核,提高领导干部的整体法律素质。二是加强对公务员的培训。行政执法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法律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取得行政执法资格,上岗执法;对在职执法人员要定期进行新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并严格考试、考核,凡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应取消资格,调离岗位。要增加法律知识在公务员录用试题中所占的比重,从源头上保证公务员队伍的法律素质。三是在全社会营造学法辨是非、懂法明荣辱、用法止纷争的良好社会氛围。

  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许可行为。一是严格规范行政许可程序、方式,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标准、条件、时限和相应责任。二是健全行政许可事项统一受理、集中办理、统一送达、统一公示及举报投诉等制度,逐步推行网上审批。三是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采取有效措施,扩大行政服务中心的进驻事项,推行“首席代表制”、“一审一核”制、并联审批制,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

  ㈦公开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一是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对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问题,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加强政务督查,健全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增强政府的执行力。二是加强审计、监察专门监督。审计部门要进一步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提高监督实效;监察部门要严肃查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和失职渎职等行为。三是拓宽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督渠道,积极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请的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并按照法定程序,反馈处理结果。

  ㈧健全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机制,维护社会稳定。一是强化行政复议工作,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畅通行政复议渠道,使行政复议成为行政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渠道,不断完善制度和机制。二是注重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建立健全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调解有机结合的行政争议处理机制。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化解行政争议的作用。创新人民调解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法,拓展调解领域,有针对性地快速化解行政争议。四是完善综合处理信访问题的工作制度,不断引导群众依法走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的程序,对疑难信访事项尽可能运用法律的、行政的、经济的、调解的多种手段进行处理,避免由此引发群众越级上访、集体上访或非正常上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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