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交通厅下发《关于全省公路建设质量联合检查情况》的通报
(吉交函[2007]248号)
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交通局,厅直有关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交通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市场秩序,提高质量意识,提升行业管理水平,保证工程质量和耐久性,根据《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
公路工程质量监督规定》(交通部令[2005]4号)、《
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6]3号)、《公路工程质量督查办法》(质监公字[2007]5号)的要求,省厅组织省高等级公路建设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基本建设质量监督站,分成七个检查组,于8月16日至9月11日对全省公路项目的质量管理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了联合检查;并结合日常检查结果,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质量联合检查共检查国省重点工程及干线路网工程28项,累计里程1156.47公里。外业检测数据4045组,综合合格率为74%。检查了32个监理单位、119个施工单位。抽查了119名施工项目经理,持证上岗率为100%,抽查了施工单位主要进场人员811人,变更187人,变更率为23.1%;抽查了798名监理人员,变更209人,变更率为26.2%,持证上岗率为99%。抽查了农村公路237项,累计里程2122.78公里,独立大中桥184座,累计8259.04延米,渡口改造工程 5处。其中,农村公路路面厚度抽查211点,达到设计厚度150点,为71.1%。针对本次联合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质量隐患,共下达检查意见通知78份,提出整改意见747条。
从本次联合检查的总体情况看,各级政府部门对工程建设质量高度重视,多数交通主管部门、项目法人、工程监理和施工单位能够积极落实公路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并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操作规程及合同文件要求组织建设,施工工艺、工程质量和质量管理工作均有所提高。
(一)工程参建单位质量意识普遍增强。多数市、县(区)主管领导能够靠前指挥;多数国省重点工程、干线路网工程及县道路网工程项目建立了“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的四级质量保证体系,制定了比较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质量控制措施,并认真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