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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我省劳动保障信息化建设的通知

  四、网络建设

  (一)加快网络建设步伐。依托省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建设统一的劳动保障业务专网,在部、省、市、县之间实现“一线传输”。地级以上城市数据中心在将网络联接到各类社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就业服务机构的基础上,将就业培训机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等联接到网络当中,并向街道、社区和有条件的农村乡镇延伸。力争到“十一五”末期,各类经办机构和服务机构纳入市域网的比率达到90%以上,街道、社区纳入市域网的比率达到70%以上,农村乡镇纳入市域网的比率达到50%以上。

  (二)提高主干网络的性能。实现部-省-市主干网络的三级网络贯通,确保信息在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之间以及跨地区间的无障碍传输,满足各项监测数据上传和跨地区业务协作的需要。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保证网络的畅通。按照国家电子政务建设总体部署,逐步实现与国家电子政务网络系统的衔接,实现与人口、公安、财政、税务、金融、教育、卫生、民政等业务系统的信息交换。

  (三)构建信息系统安全信任体系。在业务专网建设的同时,要进行业务专网基础安全防护系统的建设,包括网络的访问控制、病毒防范、入侵检测等,定期进行风险分析、安全审计并及时调整安全策略。结合劳动保障实际业务需求,确定劳动保障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并按照积极防御、综合防范,兼顾安全与应用、兼顾安全与投入的原则,在充分考虑现有安全保护基础,合理利用现有安全设备基础上,采取管理与技术相结合的手段,提高系统的安全性,确保数据、网络和应用安全。建立信息安全事件响应机制。在国家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建立我省统一的基于PKI/CA技术的劳动保障信任体系和安全体系。

  五、建立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

  (一) 构建劳动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遵照劳动保障部有关技术规范,构建全省统一的劳动保障12333电话咨询服务系统,为公众提供统一规范的电话咨询服务。要着力建好各类资料库,切实保障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加强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系统的整合,地级以上城市全部提供信息技术支持的12333公益热线服务,实现全省电话咨询服务中心的互联,形成“一地呼入、全省咨询”的服务模式。加强劳动保障系统政府网站群建设,形成完整统一的劳动保障公共服务信息门户体系。积极推进基于统一的安全信任体系和互联网技术的自助式网上业务办理,逐步扩大应用的业务范围。建立电话服务和网上服务互为补充,集成多种接入方式和服务手段,信息共享、互联互通的劳动保障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现劳动保障系统统一的面向社会的整体公共服务形象和品牌。建立公共服务平台与业务系统、基金监管系统及宏观决策支持系统的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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