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旅游统计人员必须严格把关、认真审核各项统计报表,杜绝以往报送时出现 “固定资产”、“从业人员”等多项指标缺报、错报的现象,对于星级酒店的星级、法人单位编码、注册类型、客房数、旅行社的类别等指标,也须填报完整。
(三)各旅游统计人员根据企业实际经营情况认真审核“直报系统”中自动产生的1-12月份的累计数据,如发现不正确的指标,请在12月份的数据中调整。
(四)已纳入我局统计范围的企业,各基层报表12月份或第四季度加上1-11月份或1-3季度的累计数即为年报数据。12月份新纳入我局旅游统计范围的企业,将全年(1-12月份累计)的数据填入12月份的栏目中上报我局。
四、报送方式
各旅游企业通过登录我局政务网(www.szta.gov.cn)填报报表,并将加盖公章的所有年报表一式两份于2008年3月1-10日期间送所属区旅游局备案。
五、使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注意事项
“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开通以来,网上直报率达90%以上,提高了旅游统计工作效率,减轻了统计人员的负担。但我局发现部分企业在使用时仍存在一些问题(详见附件),请各旅游统计人员参照自查,改正填报错误,保证旅游统计报表的准确性。
联系人:佘夏瑜 电话:82003170
特此通知。
附件:使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注意事项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
使用“旅游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的注意事项
一、SD-FLY009《旅游企业主要财务指标基层年报表》:增加了补充指标“宾馆酒店租赁物业的固定资产原值”、“本年折旧”、“累计折旧”三项指标,“补充指标”是指宾馆酒店租赁的用于经营的物业、固定资产的原值和折旧,根据业主公司提供的数据填报,自有或上级公司的“固定资产原值”,“本年折旧”和“累计折旧”填入本表中对应科目。
二、SD-FLY005《旅游企业经营情况基层季报表》:“经营利润”、“营业利润”、“利润总额”由系统自动产生,在填报时必须检查核实以上指标与本企业财务报表对应科目实际数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