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泛开展咨询解答。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通过现场咨询、在线访谈、上门宣讲等形式,大力宣传《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基本内容、立法背景、立法宗旨和原则以及两法公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宣传政府部门、工会、企业、劳动者在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方面的权利和义务,解答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要注意做好对用人单位的宣传工作,引导企业正确理解和解读两法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增强依法用工、守法诚信的自觉性。
(三) 深入推广“六进”活动。为使两法宣传更加贴近实际、贴近群众,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按照国家“五五”普法规划中关于法律“六进”的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企业、单位、机关、乡镇、社区、学校,广泛开展送两法知识活动,全面、准确地把两法基本知识送到社会各方面的手中,使广大群众真正掌握两法知识,为维权奠定基础。
(四)积极抓好公益宣传。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需求,通过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各种媒介,运用车载电视、手机短信、宣传栏、宣传橱窗、户外广告等贴近百姓、通俗易懂的宣传形式,全面宣传《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知识,形成全方位、多角度的立体普法宣传格局,推动两法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两法的贯彻实施创造条件。
三、工作要求
(一) 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颁布实施,是新形势下我国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重大成果,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大举措,对于促进就业再就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从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把《
劳动合同法》、《
就业促进法》的宣传贯彻工作作为关心民生、服务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积极推动,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