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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印发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岗位职责和制度、台帐的通知

乌鲁木齐市商务局(粮食局)关于印发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岗位职责和制度、台帐的通知
(乌商务监管〔2007〕255号)


各畜禽定点屠宰厂(场):
  根据《商务部、农业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关于加强生猪屠宰和检疫证章标志及台账管理的紧急通知》和我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及各有关部门提出的统一畜禽定点屠宰厂(场)规章制度和台帐的建议,我局在调查了解畜禽定点屠宰厂(场)现有制度、台帐的基础上,制订了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岗位职责和制度、台帐,请各厂(场)结合实际,依照“制度、台帐”的要求,切实加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的规范管理,全力推进我市肉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使用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告知我局。
  各厂(场)必须于2007年12月8日前将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岗位职责和制度上墙,同时立即填写各项台帐。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岗位职责和制度、台帐可登录乌鲁木齐商务网(http://www.xjsw.gov.cn/)下载中心下载。

  附件:1.畜禽定点屠宰厂(场)厂(场)长岗位工作职责(略)
  2. 动物检疫员岗位职责(略)
  3. 屠宰工岗位职责(略)
  4. 肉品品质检验员工作职责(略)
  5. 畜禽定点屠宰厂(场)食品安全工作制度(略)
  6. 畜禽进场(厂)验收制度(略)
  7. 畜禽及其产品销售台账管理制度(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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